学校门卫管理员职责为了加强我校的门卫安全管理,更好地做好门卫工作,尽到门卫应尽的职责,特制订如下制度;一、门卫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岗,需与学校领导或总务处协商,证得同意并且由门卫另行安排好责任性较强的人前来替代方可离岗。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与被访问者取得电话联系。特别是对于陌生人进入校区,必须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作登记,经同意后才可进入;对学生在校期间外出要严格控制并把关,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得放行;对家长接孩子进入校区应尽量做好解释劝说工作。三、保证学校划分给的包干区常年清洁,乐意接受学校分配给的其它任,配合做好校门口的清卫工作。四、协助总务处和学校其它条线处理突然事件。五、记好台帐资料,每月汇报一次。责任人签名:学校法人签名:签订时间: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