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生命尊贵,安全为天。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必须得到根本保障。学校、教师应当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学生应当切实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义不容辞地履行保障孩子安全的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认真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1、教育孩子时时、处处提高警惕,树立食品安全防卫意识。2、帮助孩子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日常的食品安全知识。3、教育孩子学会辨别常见的隐患食品的知识和技能。4、不准孩子食用不安全的食品。5、上学、放学,不让孩子购买小商店、地摊等的不安全食品。6、不准孩子在居住区周围的非法营销点购买没有防伪标志的任何有隐患食品。7、教育孩子不购买没有安全防伪标志的饮料、早餐、豆奶食品等。8、教育孩子不使用别人给的不安全食品饮料豆奶制品等。9、严格监管好孩子的零用钱,不乱吃乱喝。10、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学生签字):乙方(学校公章)(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科任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