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园区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1-1020000210-2015000320-3012000430-5010000550以上8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二、发展战略研究一般收费:最低收费50万;1、总体发展战略研究,收费50-100万;2、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收费50-80万;三、策划项目一般收费:最低收费50万;1、总体策划,收费50-100万;2、产品与项目策划,收费30-50万;3、品牌与形象策划(包括VI系统设计),收费40-50万;4、节事与活动策划,收费30-50万;5、营销专项策划,收费50-100万;6、运营策划,收费50-100万;7、招商策划,收费50-100万;四、工作进度及付款方式(以实际的合同约定为准)1、签订合作协议后,7-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付款;2、初稿汇报:收到项目首付款45-60天提交并汇报规划初稿,项目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3、规划评审:收到第二笔款后30-45天提交规划评审稿;4、提交规划成果:规划评审通过后15-30日内,支付第三笔款,付款总比例达100%;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注:根据项目难度系数及甲方对项目的推进情况,每一阶段工作时间可相应增减。二、城市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城市(20以下)4.5包括县城2中等城市(20-50)4.03大城市(50-100)3.54特大城市(100以上)3.0注: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5万元;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二、分区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新区4.02旧城区3.5注: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40002城市一般地段35003城市重点地段5000注: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800元/公顷;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3000元/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2500023-1020000310-2018000420-3015000530-5012000650以上10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2)城市一般地段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3500023-1025000310-2020000420-3018000530-5015000650以上12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重点地段200002大型公建25000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25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1-1020000210-2015000320-3012000430-5010000550以上8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四、风景区规划1、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508000250-10060003100-20050004200-50035005500以上25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2、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102.5210-202.0320-501.8450-1001.65100以上1.2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3、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小于2015000220-5013000350-100120004100-200100005200以上8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2万-3万元/平方千米计费;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0.8万元/公顷计费;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指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单位,历史文化遗迹指列入市级以上保护的单位;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及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5、规划设计费基价为40万元。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七、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30-501.5250-601.4360-701.3470-801.2580-901.1690-1001.07100-2000.98200以上0.8注: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5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30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20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5万元/每个;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八、环境景观规划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九、城市设计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1.52中等城市(20-50)1.3-1.03大城市(50-100)1.0-0.8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注: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2.02中等城市(20-50)2.0-2.53大城市(50-100)2.5-3.0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2万元设计费。注: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国家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十二、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8万元/每个。十三、编制标书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它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元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元以上的,按8%计取;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3万元。十四、规划标底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投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2、规划标底费应按30%-40%计取,不应低于规划设计费的30%。十五、工作进度及付款方式(以实际的合同约定为准)1、签订合作协议后,7-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付款;2、初稿汇报:收到项目首付款45-60天提交并汇报规划初稿,项目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3、规划评审:收到第二笔款后30-45天提交规划评审稿;4、提交规划成果:规划评审通过后15-30日内,支付第三笔款,付款总比例达100%;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注:根据项目难度系数及甲方对项目的推进情况,每一阶段工作时间可相应增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对全国市场规划咨询行业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按照收费标准下线执行,供业内及客户参考。一、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最低收费45万;1、县级及县级以下产业规划:45万;2、县级市及各区产业规划:65万;3、地级市产业规划:80万;4、省会级城市: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