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多把教育功夫下在平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这既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也是管理保护党员干部的必行之举。短短不足一百年时间,我们党的党员发展到了8900多万,但个别党员素质、作风等方面,却未随着数量的增加而提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施加压力,零容忍查处腐败,使党内的违纪违法人员落马受审,付出了沉痛代价,也反证我们党在教育管理党员方面的不足。好党员都是管理教育出来的。很多落马干部忏悔时无不表示,在自己刚犯错时,如果组织能够及时提醒、批评、警告,使自己认识到危害性,猛然醒悟后谨小慎微,防范于未然,恐怕不会滑向腐败的深渊。虽然这些认识并不全面,但由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显然很有必要。众所周知,一个人的思想不会一层不变,许多干部在从政之初、入党之时,都能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摆正公心,加强自律自警。可是,一旦思想上的弦放松了,就会产生任性冲动。再加之社会上对干部的诱惑多、拉拢多、围猎多,如果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就非常容易掉入“陷阱”,毁了自己。作为党组织,应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严管才是厚爱,用心用劲认真抓,在平时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动真格,把管党治党措施落到实处,经常为党员敲响警钟。作为党员干部自己,也要加强自律,经常进行反思自警,牢牢守住党纪党规底线,绝不逾越红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