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xx县xx中学学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学校学生安全应急救助工作由校长指挥。主要职责是:组织与领导学生安全救护工作;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关系,保证在政府和教育局统一指挥下学生安全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报告实情,提出对策和措施。二、报告与响应(一)报告责任人与报告程序1、报告责任人:.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报告责任人。2、报告程序:当学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与各组室,报告与处置流程见下图。县教育局校长校分管领导导报告责任人学生监护人120110119蹲点干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二)响应责任部门各有关学校,组室、部门、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并迅速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三、事故处理程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事故处理结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告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