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学区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值班制度为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一、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5:30,夜间5:30-9:00,心理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表,按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三、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前来咨询的同学,对涉及来访同学的一切信息要严格保密。夜间值班人员如不在值班室,应将座机电话转接到手机上,保持夜间咨询电话畅通。四、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问题或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反馈或告知。六、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如因事不能值班,应提前与心理辅导室负责人请假,并自行做好值班人员调整。值班人员应准时负责地按照本制度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