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第一节汽车与汽车贸易1.汽车与汽车工业发展简史奥托循环又称四冲程循环。内燃机热力循环的一种,为定容加热的理想热力循环。1862年法国一位工程师首先提出四冲程循环原理,1876年德国工程师尼古拉斯·奥托利用这个原理发明了发动机.1903年福特汽车公司成立,1908年通用汽车公司成立,1913年福特公司发明了装配流水线,实现了大批量生产。CKD:CKD汽车就是进口或引进汽车时,汽车以完全拆散的状态进入,之后再把汽车的全部零、部件组装成整车。我国在引进国外汽车先进技术时,一开始往往采取CKD组装方式,将国外先进车型的所有零部件买进来,在国内汽车厂组装成整车。2.现代汽车工业与贸易3.汽车贸易的特点和作用第二节我国的汽车贸易1.我国汽车工业的形成与发展2.我国汽车贸易的现状第一章国际贸易基础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与分类1.国际贸易基本概念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贸易额:又称贸易值是以货币金额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重要经济指标之一。对外贸易额: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额和进口额的总和。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对外贸易总额,它能反映出某一时期内的贸易总金额,也称国际贸易额。是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相加。贸易量:是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贸易差额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当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相等时,称为“贸易平衡”。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贸易顺差”或“出超”。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贸易逆差”或“入超”。国际贸易分类:一、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1、进口贸易。进口贸易是指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2、出口贸易。出口贸易是指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3、过境贸易。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注意: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目前,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二、按商品的形态国际贸易可划分为1、有形贸易。有形贸易是指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例如,机器、设备等商品的进出口。2、无形贸易。无形贸易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例如:专利使用权的转让、旅游、金融保险企业跨国提供服务等。三、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贸易中的关系国际贸易可分为1、直接贸易。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不通过第三国来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2、间接贸易。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间接贸易中的生产国称为间接出口国,消费国称为间接进口国,而第三国则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3.、转口贸易:是指本国从A国进口商品后,再出口至B国的贸易,本国的贸易就称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转口运输,即货物从A国运入本国后,再运往B国;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运输,即货物从A国直接运往B国,而不经过本国。复出口(Re-export)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没有在本国消费,又未经加工就再出口,称作复出口或复输出。如进口货物的退货、转口贸易等。复进口(Re-import)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加工又输入本国,则叫做复进口或再输入。产生复进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销售不对路,或者是国内本身就供不应求。从经济效益考虑,一国应该尽量避免出现复进口的情况。四、按境界标准划分:总贸易和专门贸易。这是由于国境和关境不一致所产生的统计标准。总贸易:是以国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即总进口和总出口之和,称作总贸易额。专门贸易:是以关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五、按清偿工具划分:自由结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Free-LiquidationTrade)指的是以国际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又称自由结汇贸易。能够充当这种国际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镑、马克、法郎和日元这些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易货贸易:以经过计价的商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则称易货贸易(BarterTrade),或叫换货贸易。它的特点是,进口与出口直接相联系,以货换货,进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现汇支付。第二节国际贸易理论一.自由贸易理论: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古典贸易理论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说明了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结构和利益分配。二.保护贸易理论1.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也称贸易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其核心是追求贸易顺差,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托马斯·孟。重商主义认为,财富的唯一形式即金银,金银的多少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而获得金银的主要渠道就是国际贸易。通过奖出限入求得顺差,使金银流入,国家就会富裕。2.保护幼稚工业理论:1841年,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在提出基于国家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指出保护制度要与国家工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又称幼稚产业保护论。3.对外贸易乘数论的基础是凯恩斯投资乘数理论被称为超保护贸易主义。与重商主义不同的是,他从保护生产力的高度把贸易和国家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形成以国家主义为基调的贸易保护理论,在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方面也更加客观实际。第三节国际贸易的作用与特点作用:1,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2,是各国进行科技交流的渠道。3,是世界各国进行整治外交斗争的工具。4,促进各国收入增加,扩大就业。5,是参与国际分工、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手段国际贸易特点: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得多。第二章国际分工与汽车市场第一节国际分工国际分工指世界上各国(地区)之间的劳动分工,是国际贸易和各国(地区)经济联系的基础。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分工超越国界的结果,是生产社会化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一、国际分工方式:(1)垂直型经济分工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差较大的经济体之间的分工。垂直分工是水平分工的对称。(2)水平型经济分工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如发达国家以及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之间在工业制成品生产上的分工。(3)混合型国际分工混合型国际分工即垂直型和水平型混合起来的国际分工。从一个国家来看,它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既参与“垂直型”的分工,也参与“水平型”的分工,列如,德国是混合型国际分工的代表,它对发展中国家是垂直型的,而对其它发达国家是水平型的。二、.国际分工的生产与发展(1)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2)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3)资本国际化是国际分工深入发展的必要条件(4)国际生产关系决定了国际分工的性质第二节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关系一、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1.国际分工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2.国际峰的发展引起国际贸易结果的相应变化3.国际分工对国际贸易的地理位置分布和地理方向也产生了重要影响4.国际分工影响着各国对外贸易政策5.国际分工影响着参与国际贸易国家的利益分配。二、国际分工对汽车贸易的影响1.国际分工的发展推动了国际汽车贸易的发展2.国际分工发展影响汽车贸易的商品结构3.国际分工影响汽车贸易的地区和地理位置4.一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会影响汽车贸易的对外政策第三节国际贸易中的汽车市场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和汽车贸易措施一、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和内容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保护本国的市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积累资本或资金;维护本国对外的经济、政治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生产力、内外均衡)当前国际贸易政策的特点1.国际贸易政策呈现出自由化倾向关税的大幅度削减。非关税壁垒的降低或撤销2.国际贸易政策呈现贸易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尽快措施的重点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奖出限入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贸易保护从国家壁垒转向区域性壁垒。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与汽车贸易措施第二节汽车贸易的关税措施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关税的种类1.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划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又称“通过税”,是指对过境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征收过境税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商品过境时,被过境的国家可获得运输、保险、仓储、管理等方面的收入。2.依照征税的目的财政关税财政关税亦称收入关税,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是保护关税的对称。保护关税为保护本国产业而征收的关税。3.按征税关税的依据正税进口关税又称正常关税(normaltariff)或进口正税。附加税进口附加税又称为特别关税,是进口国家在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进口税后,还会出于某种目的,再加征部分进口税,加征的进口税部分,就是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倾向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差价税:又叫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就叫差价税。报复关税:是一国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的不公正待遇而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课征的进口附加税。4.按征税的优惠程度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普通税)最惠国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特惠税特惠税:全称为特定优惠关税。它是指对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零关税待遇,其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单向的)。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这种税称为普惠税。5.按关税保护的程度和有效性名义关税:是指一国对同本国某行业相竞争的外国商品征收的进口税。有效关税: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实现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关税的征税(一)从量税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税额计算的公式是: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大多数国家是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只不过有的按商品的净重计征,有的按商品的毛重计征,有的按法定重量计征。采用从量税的方法征收进口税,在商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加强了关税的保护作用,相反则作用不大。(二)从价税从价税是按照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从价税的计算公式是: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征收从价税,关健是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经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大体上有以下四种:(1)以到岸价格(CIF)作为征税价格标准;(2)以离岸价格(FOB)作为征税价格标准;(3)以法定价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