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确保蓝光王府井45#地块项目建设生产安全,我作为新乡市蓝光锦润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项目不开工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二、加强项目业主班子建设和管理,明确业主代表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对项目业主代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三、依法选择符合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及专业分包单位,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四、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五、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的,应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六、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七、督促有关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一份交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予以监督。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确保蓝光王府井45#地块项目建设生产安全,我作为新乡市蓝光锦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九、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项目不开工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十、按照工程规模和结构,依法选择符合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及专业分包单位,督促有关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足额配备满足条件的管理人员。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十二、依法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十三、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的,应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十四、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十五、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十六、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施工存在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调解决有关安全事宜。十七、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十八、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因未履行职责,愿依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一份交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予以监督。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