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知识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三.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主要内容理赔服务部水险理赔室2011年7月船舶知识船舶我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上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据此,我国《海商法》所适用的船舶应符合以下条件:1、可航性,即在海上及与海相通水面或水中,具有自航能力的海船或海上移动装置;2、总吨位在20吨以上的船舶;总吨位是指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100立方英尺为一个吨位的丈量总和。3、该船舶为商业或民用目的,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不适用。客船(passengervessel)是指用于运送旅客及其携带行李的船舶。对兼运少量货物的客船也称客货船。由于客船多为定期定航线航行,又称客班船。具有多层甲板的上层建筑,有较好的抗沉性,一般为“二舱不沉制”,船速较高,一般为16-20节(kn)。乘客12人。滚装船,又称滚上滚下船(rollon/rolloffship):船舶靠码头装卸时,先从船尾放下跳板到岸上,由拖车把货箱拖入船舱。故它的结构特殊,上甲板平整,无舷弧和梁拱,没起货设备,甲板层数多(2-4层),货舱内支柱少,甲板为纵通甲板。造价高。航速16-18kn。滚装船船尾液货船(liquidcargovessel)液化天然气船(liquefiednaturalgascarrier缩写LNGcarrier):液化天然气主要是甲烷,在常压下极低温(-165℃)冷冻才能使天然气液化,液化后的体积只有气态时的1/600,因而便于运输。液舱有严格的隔热结构,形状有球场形和矩形。液化石油气船(liquefiedpetroleumgascarrier缩写LPGcarrier):液化石油气船分为全加压式液化石油气船;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和半加压半冷冻式液化石油气船三种。液体化学品船(liquidchemicaltanker):液体化学品多数是有毒、易燃、腐蚀性强,且品种多。因此,船舶多为双层底,货舱多且小。集装箱船(containership)是指以装运集装箱货物为主的船舶。货舱多为单层甲板,双船壳,可堆放3-9层集装箱。经济航速为19-24kn,集装箱规格:40ft(40×8×8ft)和20ft(20×8×8ft)两种。油船(oiltanker)指运载石油及石油产品(柴油、汽油和重油等)的船舶。为了防火防爆,甲板上不允许用带电拖动设备,通常用蒸汽机。结构上也不设双层底,尾机型,干舷很小,船型丰满,船速不高,为13-17kn。普通货船(generalcargoship):亦称杂货船,特征是货舱设计成多层甲板结构通常为2-3层甲板,为便于装卸,各货舱的舱口尺寸均较大,并配吊杆(2-5T)或起重机(120T)。一般设3-6个货舱。杂货船一般是指定期航行于货运繁忙的航线,以装运零星杂货为主的船舶。这种船航行速度较快,船上配有足够的起吊设备,船舶构造中有多层甲板把船舱分隔成多层货柜,以适应装载不同货物的需要。工作船舶:指为航行船舶进行服务性或专业性工作的专用船舶,主要有:辅助船:拖(顶)轮、拖船(tugboat)这类船舶的强度大,稳性和浮性较好,但船体小。拖船的特点是尺寸较小,但其功率大、强度高、稳性好、操作灵活,主要用于协助他船进行港内操纵,大功率拖船还可用于海上拖带。船舶结构船舶是由许多部分构成的,按各部分的作用和用途,可综合归纳为船体、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舾装等三大部分。一、船体:船体是指船舶骨架的总称,是船舶的基本部分,可分为主体部分和上层建筑部分。主体部分一般指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是由船壳(船底及船侧)和上甲板围成的具有特定形状的空心体,是保证船舶具有所需浮力、航海性能和船体强度的关键部分。船体一般用于布置动力装置、装载货物、储存燃油和淡水,以及布置其他各种舱室。为保障船体强度、提高船舶的抗沉性和布置各种舱室,通常设置若干强固的水密舱壁和内底,在主体内形成一定数量的水密舱,并根据需要加设中间甲板或平台,将主体水平分隔成若干层。上层建筑位于上甲板以上,由左、右侧壁,前、后端壁和各层甲板围成,其内部主要用于布置各种用途的舱室,如工作舱室、生活舱室、贮藏舱室、仪器设备舱室等。上层建筑的大小、层楼和型船舶构造船体结构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一)船壳(Shell):船壳即船的外壳,是将多块钢板铆钉或电焊结合而成的,包括龙骨翼板、弯曲外板及上舷外板三部分。(二)船架(Frame):船架是指为支撑船壳所用各种材料的总称,分为纵材和横材两部分。纵材包括龙骨、底骨和边骨;横材包括肋骨、船梁和舱壁。(三)甲板(Deck):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大型船甲板数可多至六、七层,其作用是加固船体结构和便于分层配载及装货。(四)船舱(HoldsandTanks):船舱是指甲板以下的各种用途空间,包括船首舱、船尾舱、货舱、机器舱和锅炉舱等。(五)船面建筑(SuperStructure):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供船员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它包括船首房、船尾房及船桥。二、船舶动力装置船舶动力装置包括:1.推进装置——主机经减速装置、传动轴系以驱动推进器(螺旋桨是主要的型式);2.为推进装置的运行服务的辅助机械设备和系统,如燃油泵、滑油泵、冷却水水泵、加热器、过滤器、冷却器等;3.船舶电站,它为船舶的甲板机械、机舱内的辅助机械和船上照明等提供电力;4.其他辅助机械和设备,如锅炉、压气机、船舶各系统的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机床等。通常把主机(及锅炉)以外的机械统称为辅机。船舶必须配置一整套符合规范要求的动力装置和辅助设备后,才能在水上航行。这些动力装置包括有船舶主动力装置、辅助动力装置、蒸汽锅炉、制冷和空调装置、压缩空气装置、船用泵和管路系统、造水装置和自动化系统等。这此机电动力设备主要集中于机舱,专门管理这些设备的技术部门是轮机部。主要装置1.主动力装置:船舶主动力装置又称“主机”,它是船舶的心脏,是船舶动力设备中最重要的部分2.辅助动力装置:船舶辅助动力装置又称“辅机”,是指船上的发电机,它为船舶在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提供电能。由发动机组、配电盘等机电设备构成了船舶电站。3.蒸汽锅炉:以柴油机为主机的船上,都需要设有蒸汽锅炉,它由辅助燃油炉和废气锅炉以及为其配套服务的管系、设备所组成。辅助燃油锅炉是供应船上上些辅助性蒸汽的需要,如加热燃油和滑油、暖气、生活用水、厨房、开水等,并满足一些辅机用蒸汽的需要。为节能,航行中废气锅炉利用柴油机排气中的余热来产生蒸汽,在停泊时只使用辅助燃油锅炉。4.制冷和空调装置:船舶安装制冷装置的是冷藏运输货物、冷藏一定数量的食品以及改善船员和旅客的生活工作条件等。空气调节装置的任务在于保持舱室中具有适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气候条件,它包括夏季降温、除湿,冬季加热、加湿以及一年四季的通风换气工作。其主要设备有制冷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空调器及其自动化控制元件等。5.压缩空气装置:一般船上配置有多台空气压缩机和多个压缩空气瓶,以供应并存全船所需的压缩空气,如用压缩空气启动主、辅柴油机;主机换向;为气笛、甲板气动机械等设备提供气源。其主要设备有空气压缩机贮气瓶、管系及安全、控制元件等。主机--每个汽缸排气量1820L,功率输出7780马力,总功率达10万马力三、船舶舾装包括舱室内装结构(内壁、天花板、地板等)、家具和生活设施(炊事、卫生等)、涂装和油漆、门窗、梯和栏杆、桅杆、舱口盖等。四、船舶的其他装置和设备除推进装置外,还有锚设备与系泊设备;舵设备与操舵装置;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船内外通信设备;照明设备;信号设备;导航设备;起货设备;通风、空调和冷藏设备;海水和生活用淡水系统;压载水系统;液体舱的测深系统和透气系统;舱底水疏干系统;船舶电气设备;其他特殊设备(依船舶的特殊需要而定)。船舶参数航速(Ship’sSpeed):航速以“节”表示。1节等于1海里/hour,1海里等于1852米,所以1节=1852米/小时=0.5144米/秒。船舶的航速依船型不同而不同,其中干散货船和油轮的航速较慢,一般为13节至17节;集装箱船的航速较快,目前最快的集装箱船航速可达24.5节。客船的航速也较快。船舶的容积吨位是是丈量船舶容积后经换算而得出的吨位,它表示船舶所具有空间的大小,又称登记吨,注册吨,是各海运国家为船舶注册而规定的一种以吨为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一注册吨。容积吨又可分为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两种。国籍证书其他公司赔付情况介绍船籍和船旗(Ship’sNationalityandFlag)根据日内瓦《国际海洋公约》规定:“每个国家都必须对船舶适用自己的国籍,在自己境内登记,挂自己的国旗制定出严格的条件,船舶被允许挂某国国旗即表明拥有该国国籍(即船籍)视其为船旗国的浮动的国土。船籍国必须能够在行政,技术和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对挂本国国旗的船舶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船东对其拥有船只的船籍国政府有纳税的义务。”船籍指船舶的国籍。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船旗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船旗是船舶国籍的标志。按国际法规定,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船舶有义务遵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船级船级(ship’sClassification)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督之下进行监造。在船舶开始建造之前,船舶各部分的规格须经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批准。每艘船建造完毕,由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对船体、船上机器设备、吃水标志等项目和性能进行鉴定,发给船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期满后需重新予以鉴定。船舶入级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有利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便于租船人和托运人选择适当的船只,以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需要,便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的保险费用。证书船舶证书分为两类:法定证书和入级证书。这两类证书有性质上的差别:前者是有政府部门签发的,证明船舶国籍,所有权,航行权,营业经营权,以及法定技术要求的检验和船舶吨位大小的证书(我国的船舶检验和发证管理主要机关是中国海事局);后者是由船级社签发的,证明船舶的整体技术状态的证书。前者是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的,后者是自愿的。船舶证书正确了解船舶各类证书的意义,对保险人来说,直接关系到能否搞好船舶保险,因为对每一艘船舶来讲,是否具备足够的,有效的各种船舶证书,能直接表明该船舶是否符合保险时所需的船舶适航性和适载性。依据法律或保险惯例,对持无效证书的船舶,保险人可以船舶不适航和船东管船不当为由不予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此外,对于证书上注明的未了修理事项,保险人可以依照时限督促船东尽快修理,确保保险船舶航行安全,起到防灾防损的作用。(一)我国远洋船舶应具备的登记证书1.国籍证书(长期有效,所有权变更,船舶抵押,光租后失效)2.国际吨位证书(长期有效,颁发给船体长大于等于24米的船舶)3.国际载重线证书或国际载重线免除证书(颁发给船体长大于或等于24米或吨位大于或等于150总吨的船舶)4.客船安全证书5.客船乘客定额证书6.货船构造安全证书7.货船设备安全证书8.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9.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10.免除证书(随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有效期或一个航次)11.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颁发给大于或等于150总吨的船舶和大于或等于400总吨的货船)12.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13.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14.运河专用吨位证书(长期有效。按照运河管理当局颁发的吨位丈量规则,对船舶丈量核定其总吨位和净吨位所签发的专用吨位证书,如苏伊士运河专用吨位证书和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二)我国沿海,内河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国内沿海船舶的法定证书大体与远洋船舶的各种证书一样。不同的是它的证书是由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和船舶检验“证书簿”(“证书簿”中夹带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