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艺经纪全约合同甲方: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守信。第一条代理事项1、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在全球地区范围内的一切演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形象代言、网络活动等各种商业及非商业活动)及所涉及的规划、培训、包装、宣传、策划、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取得等,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著作权、表演者权、肖像权等各种民事权利的授权法律事务。2、甲方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对外联系、洽谈、安排、管理及策划所有上述演艺活动,包括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强度、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第二条甲方的代理权类型1、独占性代理权,即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其演艺事务的代理人,不得自行和第三方签署演艺合同或和第三方形成事实上的演艺合同关系,否则即构成违约,应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22、如乙方参加自行联络或他人推荐的演出,需征得甲方同意,在甲方审查认为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乙方形象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甲方艺人的名义参加相关活动,演出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签署。第三条甲方的代理事务范围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唱片业、演出业、广告业和出版业等领域内的一切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管理等事宜;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代理乙方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舞台剧的演出,电视台、电台访谈节目的录制,晚会、音乐会和其他任何形式和传媒的演出活动;2、参加唱片录制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作词、作曲、编曲、演唱等活动;参加演唱会形式的表演活动;3、参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声音、歌唱、名字、形象等素材参与商业以及非商业广告演出、广告拍摄及广告代言活动;4、参加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推广宣传或公益活动;5、撰写、编写或由任何第三方整理出版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书,电子书,以及对文字朗读形成的“有声书”等任何形式的出版物;制作、出版、发行个人写真集个人传记等性质的出版物;6、其他一切涉及乙方个人信息以及个人演艺能力从事的商业与非商业活动;7、涉及上述事务处理过程中基于第三方的不良行为对乙方的权利产生负面影响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权利维护事宜。第四条代理区域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或转委托第三方代理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下称代理区域)。第五条代理期限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即自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如果甲方代理乙方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3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第三方合同履行完毕日止。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甲方有权单独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有关的相关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有知情权。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就乙方的演艺事务以及报酬等事宜和第三方进行洽谈并有权予以决定。代表乙方收取任何第三方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报酬(含定金),包括现金、支票或以其它法律不禁止的形式支付的报酬。3、甲方应尽其合理的努力为乙方获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演艺活动机会,并全权负责处理与之相关的联络、谈判、策划、管理和订立合同等事宜,全方位地拓展乙方的演艺活动,并尽可能以有利于乙方的条件订立合同。4、根据乙方的自身条件、表演特点以及内在潜质,甲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专属于甲方的演艺平台和演艺资源用于乙方发展演艺事业。(2)对乙方演艺才能的表现形式、表现方法、表现风格及乙方的仪态、服装服饰搭配、形象设计等事宜提供指导并作出包装决定。(3)对乙方选择的表演角色、表演内容或表演题材、体裁、素材以及表演的项目、形式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具有最终的决定权。(4)为帮助、补充或加强乙方在演艺事业的发展,对乙方选择各项演艺才能如:歌唱、舞蹈、模特等提供指导并具有最终的决定权。(5)对乙方所参与或从事的有关宣传、公关活动、广告及其他商业活动等对外事宜提供指导并有权决定乙方是否从事该项活动及具体如何从事该项活动。(6)对乙方演出报酬的市场价格及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事宜提供指导并有权与第三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演出报酬及乙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7)对乙方选择可参与的各项表演、演出及选择可合作的个人、公司或文艺团体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对该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8)对乙方选择应参与哪一类的演出,如:互联网节目、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文艺演出等,选择参加哪一个具体项目的演出及参与演出的时间、档4期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对该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5、在甲方为乙方联系演出计划或者签订合同时,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合理的报酬和较好的演艺条件。6、甲方有义务负责乙方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业务,尽其合理的努力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乙方,提高乙方的知名度,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7、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为宣传之目的,免费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本名、曾用名、艺名等)、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影、电影、照片、文稿等,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同时,甲方有权基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肖像等个人生理特征开发相关衍生产品,甲方有权对上述衍生产品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并具有对该类物品永久的销售权,乙方尊重甲方的上述权利。甲方使用乙方形象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有损乙方形象之用。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艺术形象的定位、咨询和设计。9、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演艺活动的法律咨询服务。甲方有权对第三方侵犯乙方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行为进行权利维护行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10、甲方有权为乙方安排公益性质的无偿的演艺活动,乙方应尽力配合。11、甲方在代理乙方的演艺事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2、甲方有权从乙方由于进行、参加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演艺活动而得到的收益中收取佣金。13、甲方有权为第三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服务。14、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关联公司或有联系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为本合同的目的向乙方提供服务。15、甲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因演艺活动形成的收入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甲方代乙方保管为其所签订的所有演艺合同,待本合同终止后转交乙方复印件。乙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有权阅读这些合同。17、甲方根据需要可以提供外语、形体、表演等培训课程,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上述培训课程,并应达到考核的相关等级。18、乙方应当遵守《签约艺人行为准则》(附件一)所规定的事项,积极履5约完成甲方和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合同,出席指定的各类发布会,积极完成媒体的采访和各类演出活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尤其是媒体泄露公司的相关材料,尤其不得发布任何可能损害甲方或甲方指定经纪人声誉的言论或文字。19、在合同期限内,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转让的条件由甲方和第三方公司协商确定,但转让条件不得低于本合同设定的各项待遇;如果甲方在合同转让过程中获得了收入,该项收入由甲方单独享有,与乙方无涉。20、为便于甲方安排乙方的演艺以及其他事务,甲方可以为乙方指定专门人员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业务,乙方经纪人的酬金以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21、所有国家及行业规定所需的演出证件,乙方必须自行获得,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帮助与指导。22、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从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23、甲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乙方,维护乙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乙方。24、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对乙方演艺代理事项享有优先签约权。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健康正常,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有任何案底刑事犯罪或行政违法记录,保证无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以及无对邪教等的不良迷信,甲方一旦发现或乙方被披露存在上述不良行为,甲方可立即无条件终止本合同。2、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有损乙方自身形象及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乙方在演艺活动中,因艺德或赌博等个人不良或违法行为与所在剧组发生纠纷,及至诉讼的,其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涉;若乙方的个人不良或违法行为对甲方的公司造成商誉以及经济上的不良后果,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害6赔偿责任。3、乙方应努力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全面、客观地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的同时签署授权书(附件二),以证明甲方对乙方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享有合法的代理权。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甲方有权知道乙方行踪以便随时联络乙方,乙方如计划出境,应提前两周通知甲方。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包括但不限乙方的住所、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改变),乙方必须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其未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甲方,维护甲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甲方。8、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安排的有关乙方互联网节目、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广告的演出、演唱和音像制品制作等的宣传、包装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听从甲方安排。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参加甲方针对甲方全体专属艺人所组织的任何集体性活动。(2)服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甲方对乙方所做出的业务决定,并保证不再委托任何自然人或任何机构行使本合同项下已全权委托给甲方行使的权利。(3)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单独签署与本合同约定演艺活动事务相关的任何文件。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有关演艺活动事务的合同及其他文件,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谈判和签署。(4)不得擅自参加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的演艺活动。(5)必须遵守甲方制定和安排的演出档期、日程以及具体演出时间,并保证按时出演甲方为其安排的各类演艺活动并参加与此相关的宣传活动。(6)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第三方单独与乙方联系演艺活动的信息,直至甲7方代理乙方完成第三方的前期谈判并签署相关合同。(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安排或在第三方安排下接受媒体采访。乙方接受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媒体采访时,应按照甲方事先授意的原则或内容回答提问。乙方在任何场合,尤其是乙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其中包括乙方遇媒体突然采访),都应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以行为或语言或其它任何方式贬损、诋毁甲方的声誉和形象(如对甲方的经营宗旨、经营方针、市场安排及演艺事务代理能力等进行无端指责、攻击或怀疑)。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所有接拍的电视剧、电影、广告等各种商业及非商业活动及选秀等活动,必须全部通过甲方洽谈和签约甲方有权并按本合同之规定收取佣金。若任何第三方直接与乙方联系演艺事宜的,乙方应将该第三方介绍给甲方,由甲方与其洽谈并签约。乙方不得擅自以自己名义或者以甲方名义或者其它人名义与第三方签约。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一经传播可能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资料和信息,其中包含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任何文件内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对上述保密事项都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事项非因乙方原因已为社会公众所知悉。1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与履行本合同条款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法律义务关系。1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酬金。13、甲方为乙方签订的演艺合同,要取得乙方书面认可,一旦成立,乙方必须全部履行合同条款。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演出,否则乙方应赔偿第三方损失。14、在甲方为乙方签订演艺合同后,如因乙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