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概论》1-6章节高频简答题考点总结(考试时简答题一般没有标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即可得分,因此理解型记忆就行,不要死记硬背。)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简述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答: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哪些?答: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点:(1)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3.简述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哪些?答: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1)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2)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4.简述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哪些?答: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2(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3)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5.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答: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有:(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5)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6.简述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答: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有:(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定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定法制原则。7.简述从历史上看,法律渊源的种类?答:综观古今中外,法律渊源有以下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3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答: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以下几点:(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答: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1)从实际出发。(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3.简述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有:(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党的政策更多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详细、具体和详尽。(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而法律则对一切公民都具有国家强制性。(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1)宪法。(3)法律。(4)行政法规。(5)国务院的部门规章。(6)军事法规和规章。(7)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8)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9)特别行政区的法律。(10)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1)国家认可的习惯。(12)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4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答: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有:(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审判、检察以及某些行政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6.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原则?答:必须遵循原则有以下几点:(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7.简述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哪些?答:违法构成的要件有:(1)违法的客体。(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外部条件,包括违法行为、结果、因果关系、时间、空间、对象。)(3)违法的主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心里状态,罪过和过错)8.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答: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有:(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9.简述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哪些?答: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国务院。(3)中央军事委员会。(4)最高人民法院。(5)最高人民检查院。5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1.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2)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4)违法必究。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答: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有:(1)社会主义民主是供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2)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是极其广泛的。(3)社会主义民主是有物质保障的。3.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有:(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答: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有:(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对清除法律意识的作用。5.简述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答: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有:一、法制和法治作为法现象的社会上层建筑,都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而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制和法治,其经济基础也是相同的,并共同地服务于这个经济基础。二、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表现在:(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三、两者的区别在于:6(1)固有的属性不同。(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4)经济条件的不同。6.简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答: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有:(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7.简述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答: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有:(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2)完善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7第四章宪法1.简述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答:(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2.简述宪法的特点?答:宪法的特点有:(1)内容方面的特点;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2)效力方面的特点;国家赋予宪法以最高的法律效力。(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5/1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3.简述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答: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过程如下:(1)《共同纲领》是立宪根据。(2)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3)第一部宪法。(4)1975年和1978年宪法。(5)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现行宪法。4.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5.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4)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答:我国的行政区划有:(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镇。(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8(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7.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具体表现:(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8.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9.简述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10.简述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1)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2)劳动者的休息权。(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4)物质帮助权。11.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答: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912.简述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答: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有:(1)国家权力机关。(2)国家主席。(3)国家行政机关。(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5)国家审判机关。(6)国家检察机关。13.简述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答: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有:(1)民主集中制原则。(2)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精简原则。14.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15.简述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应遵循的原则?答: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应遵循的原则有:(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2)公开审判。(3)回避制度。(4)两审终审。(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6)合议制度。(7)审判委员会制度。10第五章行政法1.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及其所调整的关系?答: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关系有:(1)行政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2)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3)行政机关与其它社会组织。(4)行政机关与个人的关系。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答: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1)主体。(2)客体。(3)内容。3.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