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号:JXYX201605231采购合同签订地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合同标的序号品名牌号规格单位单价(含税17%)1KG2KG1.本协议为长期货货合同,凡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均适用本合同。2.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根据甲方《采购订单》,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协议要求。二、交货条款1.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如有异议,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订单需求。2.为保证甲方生产急需,乙方应保证甲方《采购订单》预示量备库,确保甲方生产。3.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交货,应同时提供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4.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订单》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数量误差允许5%,对于不准时交货或交货数量低于订单数量95%按该批供货违约处理。5.甲方对乙方每批供货进行过磅,如过磅重量少于该批乙方所附的供货清单标明的数量,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该批货物按实收重量收货。6.甲方发现乙方产品与《采购订单》要求品种不符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更换错发的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7.乙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8.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乙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乙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9.产品由于包装和设计不当或缺少必需的警示标记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三、包装条款1.到达甲方仓库的货物,包装物应完好无损,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已损坏的包装物及有磕碰、有锈蚀等其他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协议号:JXYX2016052322.包装物上须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炉批号、乙方名称、日期、甲方名称等有关甲方要求的内容。3.乙方未书面向甲方要求回收的包装物,甲方可自行处理。4.乙方交付产品的贮存防锈期为2个月。四、质量条款1.当乙方发生图纸、原材料、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及流程更改、分供方等变更时,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由双方商定认可程序、时间计划和安全库存量等等。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结果认真实施,及时完成变更认可。2.当乙方擅自发生变更,每个擅自变更的产品处5000元罚款;如果乙方由于乙方擅自变更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偏差,需要提出让步申请。但作为处罚,甲方将对本批货款的3%折扣处理。4.在甲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乙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达甲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否则甲方可自行修理、更换和处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5.对甲方认为有质量缺陷的产品,且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共同进行确认的,甲方自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缺陷件保贸7天,便于乙方派员到现场对缺陷和缺陷产品的数量予以确认或取样分析以明确责任。如乙方在7天内没有确认或取样分析,将视同乙方自动确认为乙方责任。甲方将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同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乙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如乙方对甲方的分析结论有异议,应在缺陷保留期内,委托国家认呆的实验室或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行分析,试验和分析费用由责任方承担。6.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方面的原因,造成甲方停产、延迟交货,紧急发运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造成纳铁福停产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连带损失。甲方为满足客户的需要,有权采取应急措施,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额外的费用。7.如因乙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且出现重大或批量质量事故,或给甲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乙方除了应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8.乙方产品将与纳铁福的传动轴总成一起,共同执行整车厂的“三包”质量保证期限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9.因乙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协议号:JXYX201605233乙方偿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产品缺陷,乙方应进行整改,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因甲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五、验收条款1.甲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不作为产品验收签字。2.产品验收由甲方质检人员按图纸、技术协议进行抽检,其它没有明确的由双方协商或按国家、行业标准、纳铁福要求验收。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采用抽样检验、验证乙方的质保书,甲方由此开且的合格结论是甲方对乙方产品予以放行、入库、商务结算的依据,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4.验收方法按双方确认的技术协议、相关标准制订验收的方法、内容等。六、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未及时供货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该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供货前3个月供货额的3%作为违约金。2.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甲方《采购订单》15天以上未供货,应向甲方支付停止供货前3个月供货额的50%或在甲方的剩余货款50%(二者取最大值)作为违约金。3.乙方存在违约,违约责任未在上述违约责任范围内的,若此违约未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500元至20000元的赴约金。4.当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给乙方,自甲方提供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不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从乙方货款内扣除。5若甲方在乙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置,并不因此而免除乙方的法律责任。七、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电汇/承兑2.付款日期:甲方在乙方货物验收合格并入库之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格式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入账的第60日付款。3.甲、乙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经书面同意按原老账户执行。八、不可抗力供方在供货期间由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不负任何责任,例如:在出现了战争、火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供方所不能合理控制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情况而阻止或干扰了本协议的履行时,供方应立即通知需方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在其后二个工作周内将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及一切有关细节通报需方,同时须提供由事发当地政府相关颁发的事故证书寄给需方,供其核查。协议号:JXYX201605234九、其它约定1.甲方是指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及其所属分公司。乙方根据甲方所属分公司的需求计划所供货的货款,由乙方直接身甲方所属分公司收款。2.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其他资料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有法律效力。3.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责任方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费用。4.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5.合同有效期: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的三年内有效。6.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7.经双方所签订的产品《技术协议》等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亲效力。8.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其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以达到增值合作伙伴的目的。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