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作乡中心幼儿园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幼儿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日期用“.”来隔开)。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化作乡中心幼儿园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