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执中学长价值型辩题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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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集:尋找你的小明學長您好,我是8字頭高二的學弟。從之前的中教盃到不久前的舍我盃,我們學長總說我的邏輯夠,但渲染能力卻大大不足。學長認為我在說渲染的小故事時,總是以旁觀者的角度在說,聽起來很做作。雖然當時學長講的很清楚,但我卻仍不懂到底要怎麼做。可否請學長指點,渲染該怎麼做?先聲明,你提的問題很大,這篇只能點出方向,細節有緣再聊。學弟所問的「渲染」,在大陸,他們稱為「煽情」,指的,大概是我說的「表達」。不知何故,現在只要一提到「渲染」或「煽情」,大家都覺得要講個小故事。而一提到辯論風格,大家都覺得我的特色就是擅講小故事。就連當年立超去打國辯,評審一聽便覺得「有黃執中的風格」,原因也是由於他結辯時講了個小故事。天曉得……我打辯論時,根本就很少講小故事!人,為什麼會受影響?為什麼會有感觸?絕對不是因為某句神奇的、優美的、雕琢過的「話」。而是因為某個「情境」。情境,可以是某個周遭常見的生活場景(如坐在教室上課),可以是某段彼此共有的普遍經驗(如聽課想打瞌睡),可以是某種你所熟悉的人際關係(如師生),甚至,也可以是某位象徵性較強的人物(如韋小寶或令狐冲)……情境是個簡單的小劇場,一句話,有了情境後,就不再只是一句話,這句話就變成了聽眾開啟敘事的鑰匙,它可以讓聽眾蒐尋平日場景、轉化個人經驗、印證周遭關係,再自行對這句話做延伸、做揣摩,甚至自行在腦海裡生成畫面、補充情節。換言之,面對聽眾時,你要做的不是「用你的話去說服他們」,而是要開啟人們心中的劇場,讓聽眾「用他們自己的話去說服他們」。你所要做的,只是搭出舞台,架構情境,然後巧妙地從旁提醒:「這是什麼情況?」「這是要對誰說的話?」「這句話是誰該說的?」「你能對這種人說這種話嗎?」「我們為什麼不得不這麼說?」你不用強迫聽眾接受你的答案,因為只要你所譬喻、所類比的情境「合情」,那麼,聽眾源自內心的答案,就會很自然的「合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精采的申論,一旦一字一句的,寫成了逐字稿,就會顯得很跳躍、很潦草。而有些詞藻豐美的稿子,一旦講起來,卻顯得咬文嚼字,顯得很肉麻、很枯燥。情境,如何產生?關鍵,在於角色。角色,就是站在你這個持方,牽涉在這場討論中的人。他可以是情感上被譴責的一方(如支持廢死的團體),可以是易激義憤的群眾(如受害者家屬),可以是苦心孤詣的先行者(如下台的部長),可以是標籤鮮明的標靶(如犯人)……但絕不能是全然客觀,客觀到與之無關的學者。有了角色,就有了可想像的社會關係,就有了可想像的周遭互動,也就有了人們對這個角色的期待與假設。亦唯有當辯士是在為角色而非論點說話的時候,他說的才是「人話」,這話才有「人味」,他才能自然而非刻意的流露出焦急、諷刺、調侃或義正辭嚴。許多人打辯論沒感情,正因他們講話是只有「持方」,沒有「當事人」的——他們上台,只是想單純地對大家論證出「大學生參加選美利大於弊」或「政府應開徵奢侈稅」。開玩笑,這要「論證」的出來,早就不用辯了!所以我常說,打辯論的人,心中都要有個「小明」。小明,就是你在這個辯題中,要為之奮戰的對象!小明是主張廢死,被罵到狗血淋頭的書生……小明是撿到錢包,卻不忘索酬的路人……小明是有女兒要參加選美,想極力勸阻她的家長……小明是永遠沈默的甲醫生……有了小明後,你說的話,就是說給小明聽的;對方的攻擊,都是針對小明做的;你的反駁,是要對方給小明一個說法;你的情緒,則來自對方怎麼能對小明說這種話!你的聲調、你的表情、你的措辭用語、你的起伏與節奏——都是因為小明。心中沒有小明,只有論點的辯士,再怎麼聲淚俱下的扮出悲天憫人貌,聽眾都是看得出來的。就像官員在鏡頭前,再怎麼強調苦民所苦,你我也是看的出來一樣。故想做個「稱職」的辯士,那麼比賽前,請熟練你的架構、論點、基本動作。但想做個「動人」的辯士,那麼比賽前——請用心尋找你的小明。洛陽集:小明何處尋?學長,打擾了!請問,若辯論的立場與辯手心中的立場相悖,怎麼解決這矛盾呢?在比賽中抽到「中國是否應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辯題,打的是反方。奈何我自己一直堅定支持同性戀,並天然覺得同性戀婚姻與異性婚姻無異,應該合法化,討論時一直受自己的立場影響,根本無法安心為己方想論點,只覺得隊友句句為我方論點辯護的話,都像是反人道。學長你說過,辯論的每一方都是為一個小明在說話,我也知道世上必有一部分人堅定地相信同性戀婚姻不應合法化,而且他們有千千萬萬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不應該合法化。但我偏偏與他們對立,因而我可以想出千千萬萬個理由反駁他們,現在要我在賽場上站在他們一邊,為他們說話,我卻一個支持的理由都想不出來——每一個理由,還沒說出口,就會在心中被我自己反駁掉。而且,就算最後立好了論,到場上,只怕理不直氣不壯,一開口,心就虛了小明的例子雖然生動,但自我帶入做起來絕非易事。辯題的立場又不可能時時與我心中的立場符合。所以求學長指教,如何調整心態,打好與自己心中立場相悖的辯題呢?首先,我個人認為「同性戀婚姻是否應合法化」,就像「是否應禁止吃狗肉」一樣,都是爛辯題!之所以稱其為爛辯題,倒不是因為我最好的朋友幾乎都是同志或狗肉燉花椒真的很好吃。而是這類議題,在道理上,幾乎沒得爭……追根究底,吵來吵去,都只是出於某些人的「感覺不對」。是的,感覺不對,因此他們「看不過去」。像這種情況,辯論沒用。就像你覺得屎很難吃,為什麼?說來說去,還不是因為「感覺不對」嘛!當你看著馬桶時,再多道理,有用嗎?事實上,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塊他所專屬的,「感覺不對」的部位——說不出原因,講不出道理,但碰上了,就是不舒服。嚴重的時候,那比罵他一頓,揍他一拳,還要不舒服。更嚴重時,甚至光是看到、聽到、想到,一樣會受傷。故那些「感覺不對」的行為,自己不碰,不夠!若可能,還要別人也不准碰。是以當人數多了,這些人,就會想立下規矩,好讓大家(是的,當人數一多,就可以用「大家」這個詞了)都能免於那種不舒服。至於那麼不舒服的事,還硬要去碰的人,顯然,是病……得罰,得矯正。比如說,吃狗?例如像,同志?毫無道理,可就是「感覺不對」。這,其實才是一種病。但這種病,坦白說,我們都有,都得過。同樣的事,對不同的對象,我們也做……正在做。比如說,食糞?裸奔?例如像,戀童?亂倫?一個在性取向上的少數,在飲食習慣上,或許是多數。一個在飲食習慣上的少數,到了倫理上,又可能是多數。不同議題,站對位置時,勾肩搭背,你我都是「大家」。一轉身,又都是可憐人。所以,你懂嗎?小明不是壞人。然而,他就是克制不了自己的「感覺不對」,就是無可救藥地會覺得不舒服,就是單純地不想見到某些事發生。「你也是小明吧?」小明說。「在不同議題上,你也當過小明吧?」「那麼,別恨我。」小明低聲道。「你應該能體會……大家的想法。」是的,沒什麼道理,都是感覺。很遺憾的,這就是人生。洛陽集:申論稿的寫法學長您好,我參加了三年的辯論賽,可是最近卻越來越覺得自己是個菜鳥級辯手,最近我們的一次校內賽,我首次嘗試一辯,所以在國慶節的時候一口氣連續看了七天的國辯視頻,辯詞,還看了好多的辯論文章,但不知道為甚麼,在這之前我還能寫出稿子來,但是在這之後,我卻覺得自己一個字也寫不出來。我們的辯題是「青春有遺憾/沒有遺憾才完美」,我們找了很多立論點,第一個是青春的遺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遺憾並不影響我們青春的完美,就像白紙上的墨點不妨礙在紙上畫出五彩斑斕的畫。第二點是遺憾帶給我們成長,讓我們正視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種種。第三點是遺憾帶給我們震撼。但把這些融匯在一篇稿子裡卻讓我犯難,既怕每個立論都是蜻蜓點水,顯得太草率,又怕如果選一個進行重點敘述會影響其他立論點的效果,而且對青春和遺憾的定義也不知道該怎麼下,才對自己有利。最後把青春定義為「正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們每個人對青春的定義都有所不同,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青春我們在座各位正在經歷的時光」,給遺憾定義為「本可通過自身的努力達到但卻最終失去的目標」。寫完稿子看了一遍我就自覺自願的斃掉了,請問學長,我該怎麼辦?就個人而言,雖然極少打一辯……但因緣際會,卻時常要寫一辯稿。這經驗,我想當學長姐的都懂。以下,不空談理論,先憑直覺,坐在電腦前,打出一篇申論稿。看完,再一起回頭分析。大家好。在討論這個辯題之前,我方想跟各位釐清一個觀念:究竟什麼樣的青春,才是所謂「完美的青春」?那種每天都過得很快樂很快樂,很充實很充實,家庭、學業、社團、朋友、戀愛,事事都能如願以償的青春,是否,就是大家所想要的,完美的青春?如果是,唉唉,很遺憾。因為,除非你的一生,永遠都能是完美的,否則,相較於如此完美的青春,你往後的人生,勢必就得不斷忍受著「不很完美」的壯年、「不很完美」的中年,與「很不完美」的晚年。當你廿歲的青春,已然登上高峰……則接下來,一輩子,便只有下坡。當一個人的回憶,毫無缺憾……則眼前的現實,就會變得更加難堪。是的,人的一生,畢竟不是只活一個青春,就結束了。故什麼樣的青春,才是「真完美」——對此,咱們得有點遠見。從這個角度看,完美的青春,應該是要「事後回憶,甜中帶酸」。甜,不解釋,青春不甜,怎算完美?酸,則是甜蜜之餘,最好留點遺憾,才能讓將來生活,保持幾分動力、幾許期盼。因此青春時,你心儀的第一個女孩,最好很美很美……但,依然不夠美。你當年的約會,最好很棒很棒……但,始終不夠棒。是的,事後回憶,甜中帶酸。初戀無限好,可惜,對方岳靈珊。所幸如此,人生前行,你才會期待起下一片綠竹林。後面,或許仍有任盈盈?甜,讓人前半生,不悔恨。酸,讓人後半生,不眷戀。這,就是我方要推薦給大家的——完美的青春。少爺寫申論,有幾個特色:一、遇到問題,我先切戰場,除了戰場所需要的關鍵詞,一概不花力氣想定義。至於何謂「青春」,何謂「遺憾」……只要不太誇張,全都沿用對手的標準。二、我的戰場,通常只有一個,只要在這個戰場上,大家能認同我,比賽就會贏。像這個辯題中,要推銷(或挑戰)的,便是大家對「完美青春」的定義。三、我寫申論,都是一組組的短句,這一來,容易看清推論脈絡,二來,可以避免修辭肥大。絕對要注意的是,上了台,你說的,都是你已經知道的內容,但聽眾聽的,卻是他還不知道的觀念——所以「清晰明白」,是首要鐵則。好的申論,不是詞藻豐富到「無以復加」,而是用語簡練到「無可再減」。同時,當撰稿者與講者,並非同一人時(笑),短句形式也能留出空間,好讓講者上台後,能以更貼合自身的用詞、語法與節奏,去發揮同一段觀點。四、每個重要的「觀念轉折點」,我起碼會說兩遍,一遍,是抽象敘述,一遍,是舉例。俗語有云:說話不舉例,聽了當放屁。亦有人曰:觀念講一遍,鬼才聽得見。舉例,最忌長篇大論,畫龍點睛,意思點到為止,內容,則一定來自生活。若想省時間,不得不用現成的熟例,則西遊、三國、金庸。五、辯論雙方,誰都不是宇宙真理,你上台,是去推銷一個觀念,話說太死,徒惹反感。既然被設定為戰場,那麼你對「完美青春」的詮釋,對方想必不同意(若能同意,就顯然是戰場的選擇有問題)。但定義這玩意兒,往往只有接不接受,沒有應不應該,不同意,很正常……故你大可不用拚命攻擊,說對方必然有問題。譬如說,對方所說的完美青春,應該是指青春本身,要如何才完美(主體是青春)。但我方定義的完美青春,卻是在談什麼樣的青春,對人生而言,最完美(主體是人生)。兩種說法,都可以,哪有誰對誰錯?不扭曲、不抹黑,大方承認對方的空間(既然都說得通,那麼主體,的確可以是青春),才容易保留住我方的空間(當然,同理,主體也可以是人生)。兩套詮釋,何者更有意義,讓台下做選擇。最後,提醒一句。看一個問題——觀點,比論點更值錢。回頭去看你那三個論點,會發現彼此間,觀點(主體)其實是跳來跳去的。這就是為什麼,我最後都沒有採用的緣故。洛陽集:解題與架構學長好,您的思路很特殊,為人所佩服,往往最後會起到扭轉局勢的作用……一個感覺,酷啊。最近發現一個辯題:不想當將軍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正方很不利。如果想贏的話,要怎麼打才可以?請問您會怎麼看呢?拜託了,謝謝學長~辯論的標的,大致可分為四種:事實性辯題,是討論某一事實是否存在(亦即該事實之定義範圍)——如「順境/逆境更有利於人的成長」(討論成長的定義)、「網路使人更親近/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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