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负债表2资产负债表(续)3利润表4现金流量表5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6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7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8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9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3年4月9日在北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原北京电子管厂(后实施“债转股”转制为“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投资”)),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控股”)。本公司是由原北京电子管厂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体改办字[1992]22号文批准作为主要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的中国法规,原北京电子管厂注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评估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主管机关确认后,以评估价值作为初始成本记入本公司账项内。本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32号文批准,于1997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1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1997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97号文批准,于2000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0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2号文《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完成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316,40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1,999,648,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该次境内上市外资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1,922,072,431元(折合人民币2,048,160,383元),增发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75,864,800元。经2004年5月2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于2004年6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463,797,200元。10经2005年7月5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于2005年7月19日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463,79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195,695,800元。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产权字[2005]119号文《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5年11月24日经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人民币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2股股份。有关本公司股本中非流通及流通股份的比例已作相应变更。经200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21次董事会议和2006年5月1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3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75,872,095股,于2006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增发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871,567,895元。经200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3次董事会议和2007年9月26日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8]58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1,334,552股,于2008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增发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282,902,447元。经200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第17次董事会决议和2008年11月25日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6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00股,于200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增发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8,282,902,447元。本公司于2009年6月修订了公司章程,并于2009年8月7日领取了更新的1100000050125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全球分为三个主要业务分部:IT与电视用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以下简称“TFT–LCD”)业务和移动与应用产品用TFT-LCD业务及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包括显示光源产品业务、显示系统和解决方案业务、其他显示器件和配套产品业务及国际商务园业务等。11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2010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3、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算(参见附注二、8)。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12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当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确认为商誉(参见附注二、18)。当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受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本公司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13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如果归属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母公司股东权益。如果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所有利润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14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年末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附注二、16)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股东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9、金融工具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附注二、12)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