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准入指引为了规范FOF类资管计划子基金的投资,保障FOF类子基金管理人质量,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分别从管理人公司、子基金投资经理、基金产品三个维度,对FOF子基金管理人进行遴选准入。一、遴选准入标准(一)管理人公司维度:1、需是具备依法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3、有合格的投资管理和研究团队,投研人员不少于3人,核心投研人员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从业经历,无不良从业记录;4、具备合规风控人员;5、具备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6、有固定的营业场所;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二)子基金投资经理维度:1、基金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投资管理经验;2、基金经理具备3年及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3、基金经理最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三)基金产品维度:截至评估时点,具备1年及以上的同策略产品业绩数据(基金经理具有一年及以上同策略产品的投资业绩)。二、遴选程序1、业务单位推荐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遴选准入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证明材料及同策略产品业绩数据,提供给投资经理或投资助理;(无业务单位推荐情况)资产管理部员工推荐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遴选准入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证明材料及同策略产品业绩数据,提供给投资经理或投资助理;2、投资经理或投资助理提出遴选申请;3、合规风控人员对于基金管理人、子基金投资经理材料进行审核;4、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加入FOF子基金管理人待选库。三、遴选材料序号材料名称1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批复文件)2机构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3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拥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材料4基金管理人公司介绍,需包括公司股东情况、组织架构、投研团队介绍、公司管理规模及产品介绍5投研团队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6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7无违法违规,不良诚信记录的承诺书8基金/产品投资业绩数据(优先选取接近评估时间的业绩)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