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本表填写内容仅参考)编号:1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所在学院班级)2常住地址:(家庭住址)邮编:电话:3身份证号码: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4工作、政治思想表现(优秀、良好或不合格……)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积极参加或不参加……)6遵守社会公德情况(遵守或不遵守……)7有无行政处分记录(如无,则填无,有则据实填写)8有无犯罪记录(如无,则填无,有则据实填写)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则填无,有则据实填写)10鉴定单位(全称)(所在学院党总支)11鉴定单位地址(学校地址)电话(学工办电话)邮编(学校邮编)(单位)填写人(签名):(学工办主任或负责人)(学院党总支印章)填写日期:年月日(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3.填写字迹应端正、规范。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