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以《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落实以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检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三、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晓杰成员:郭金城、李静平、丛喜权、肖锋刚、张淑伟、云长海、徐辉、尚天歌、于海涛、张可勇、各院系主要负责人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金城副主任:刘天宝、孙立强、张威成员:闫继伟、何宝国、李敏、刘少柏、车仁旭3、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四、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职责与分工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布置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审核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报告。2、办公室工作职责(1)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落实上级文件精神。(2)按照检查方案布置工作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全面细致地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3)收集汇总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验收工作。(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实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章程,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5)撰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3、教学院(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组工作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责任。(2)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地安全大检查。(3)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充实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严格贯彻执行。(4)形成并上交自查工作报告。(5)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方案。五、检查的重点及内容1、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如下:(1)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请领、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健全。(2)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保藏和使用是否严格执行标准,实验动物、微生物使用后的血液、体液、动物脏器组织、动物尸体和病原分离培养物等废弃物,以及解剖尸体的使用及管理是否按相关规定处理,是否有相应的处理记录。(3)实验室的废气、废液、废渣,包括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是否按要求收集、存放、处理、记录等。(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钢瓶、高速离心机等)的运转、使用、检测、维护等情况。(5)各部门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到每位师生员工,实验室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演练以及各种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情况等。2、内容详见附件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六、实施步骤1、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3日)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自查阶段(6月4日—6月11日)各单位要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工作小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3、整改阶段(6月12日—6月22日)各单位对自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验收阶段(6月23日—6月27日)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七、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学院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权威性、约束性,规范工作行为。3、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4、各学院在自查整改阶段结束时要形成自评报告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于6月23日前报送到教学实验实训设备中心(1507房间),联系人:李敏,办公电话266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