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对项目部的管理要求(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要求(暂行办法)。“施工前期”管理一、项目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审批备案;二、项目部要做好“劳务分包协议”的签订,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三、项目部对现场标识标牌提出方案及要求,具体规格数量提交采购部采购;四、项目部使用公司统一的安全帽、工作服,具体规格、数量提交采购部采购;五、项目部会同经营部协助业主办理“合同备案”工作,并报质安监站;六、项目部填写“项目概况表”交工程部备案;七、工程部对项目班子成员进行任命并发放书面任命书;八、工程部下发项目部管理要求电子档,项目部自行打印。“施工过程中”管理一、材料进场的检验。工程各类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并跟据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报监理审批;二、工程项目隐蔽验收前5个工作日,项目部报请工程部参加;三、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项目部要立即报告公司;四、项目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当报工程部备案;五、工程部下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部要按要求执行;六、项目部必须做好安全台账,随时备查;七、施工项目在上海的工程,必须每月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表》进行考评,并达到优良(80分以上);八、项目部按月/周/季(视项目大小)申报施工进度对照表,申报内容包括本期完成情况,下期进度计划,并对本期未完成情况予以说明;九、按时做好“工程资料”工作。“竣工后”管理一、项目部必须有保修方案,明确保修联系人,保修内容,资金,保修时间及保修响应速度等。二、项目部建立健全回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