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思考题l1、简述法律的概念。1-2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或规则,它主要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一般认为法是国家指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l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6教育法是由国家指定或认可,并以国家方式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l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9-1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公正性原则、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l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12—14纵向结构:某一相同调整内容的教育法按照五个层级: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条例、政府规章;横向结构: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法。l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19—24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扫除文盲教育制度、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l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书上无,讲义笔记)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思考题l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35一是指国家指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二是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三是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即与民主政治制度相联系的,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l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361、有完善的法制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阵、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3、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利益;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现代化防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l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44—48l4、简述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53—55(先回答各自的概念)教育道德是人的道德性在教育活动中的投射,但并非是所有与教育活动相关的人的道德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组织群体的整体道德。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教育法与教育道德具有一致性:指导思想相同,对教育道德水平的提高都有积极意义。区别在于: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体现为条文,法律,而教育道德存在于教育工作的思想观念之中;教育法与教育道德所调整的范伟不同,教育道德所调整的范伟要广;实现方式不同;发展前景不同。l5、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51—52(先回答各自的概念)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指定的行动准则。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相互联系又有区别。教育法与教育政策具有一致性,教育法是根据教育政策指定的。区别在于:1、制定机关不同;2、范围不同;3、形式不同;4、实施方式不同;5、稳定性不同。第三章思考题l1、简述立法的概念57广义的立法,指的是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狭义是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l2、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60—61同一般法律一样:教育法规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l3、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61—62l4、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65—66从监督的主体看,可以分为国家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和社会力量的教育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可以分为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力量的监督可以分为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四章思考题l1、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73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l2、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76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驶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l3、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751、人民代表大会对教育行政管理富有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和监督责任;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是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3、国务院下设的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国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有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责。l4、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77—78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高等教育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基本要素:主体合法、行政权限合法、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第五章思考题l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90—911、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总方阵;2、高等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3、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的根本目标,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l2、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92—94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2、确保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原则;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原则;4、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5、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6、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的原则;7、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l3、什么是高等教育学制?94高等教育学制即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它规定了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等。l4、什么是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97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l5、高等学校学业证书的种类有哪些?98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性的其他学业证书。第六章思考题1、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08(109部分可作答案)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112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3、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13—114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阵,执行国家教育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尊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4、简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116—117一、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二、高等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与职责。5、哪些情况下学生应予退学?121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四、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活着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六、本人申请退学的。6、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类型有哪些?120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出学籍。学生7、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学生应如何申诉?122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学生,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活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第七章思考题l1、教师有哪些权利?131—132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活着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活着其他方式的培训。l2、教师有哪些义务?133-134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阵,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系、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哎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活着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l3、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35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活着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活着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l4、哪些情况下可撤销教师资格?136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l5、简述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的概念。138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习按照教师职位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聘任制以岗位为基础;聘任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聘任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八章思考题l1、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148一、高校学生作为公民,享有《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二、高校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或学习权等。l2、高等学校学生有哪些权利?149—151(151特殊权利也可作答案)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二、获得奖贷学金的权利;三、公正评价权;四、获得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权;五、申诉起诉权;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l3、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60—162、163综合分析一、学生的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二、特殊义务。l4、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有哪些扶助手段?16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学费,并采取奖学金、贷款、助学金、苦难补助等形式,切实帮助家庭经济苦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苦难,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第九章思考题l1、什么是法律救济?164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l2、简述教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