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一、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二、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要求。三、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六、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挫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八、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二)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四)实施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九、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十、X线诊断具体质量保证方案具体职责:定期检查X光片,考核放射工作人员的影像诊断操作技能以及各项影像质量保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级别放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做好影像质量管理。制定符合影像诊断的标准,并严格督查。定期检查X线机器检测和维修、维护情况。对设备的性能、照片的质量进行定期的评价。定期组织集体阅片,并且解决从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符合当前质量保证及控制的手册,以便及时查阅与修正。对各级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放射人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