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制度学习心得尊敬的党支部:通过3月24日党课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体会也很深。党的组织制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就清楚地进行了表述: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在《党章》的总纲中,党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其中一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民主集中制,我有两点认识:一、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定义,党章总纲对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第四条中作出了明确的表述: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行……。努力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就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完整的表述,深刻的理解,准确的定义,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现实工作的需要。(一)四个服从(二)选举自由(三)领导机关(四)上下关系(五)党委制(六)反对个人崇拜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正常秩序,保证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的根本问题,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1、个人服从组织。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了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是正确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但在有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意见不一致,在这个情况下就要“思想不通,组织服从”。但党员个人有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出。2、少数服从多数。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意见在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决定时,党组织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相近,除紧急情况必须作出决定外,应当暂缓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把争论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3、下级服从上级。下级与上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令行禁止,不能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如果上级指示本地实际不符,可以向上级反馈,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再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但又必须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4、全党服从中央。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和各级党组织结合起来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维护整体的利益。全体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中央的周围,自觉保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的一致性,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二、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其概念首先是由列宁提出的,但他没有对其科学内涵,做出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对民主集中制科内涵逐步丰富和完善,以其曲折发展证明,民主集中制是我党克难制胜的法宝。过去,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夺取革命的胜利。改革开放以后民主集中制又为我国的民族振兴和经济腾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主集中制从本职上讲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思想意思,就会违背民主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的有力武器,是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关键。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力量;同时,又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咱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病,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所以它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加强民主集中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能否作到决策的科学和正确,这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信息反馈灵敏,及时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广泛听取意见,不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正确的集中,就会因决策而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党内、外各种关系,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把党员的建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包括党的纪律监督、会议监督、党代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党员的权利就难以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工作政令畅通,党的组织高效廉洁以及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工作重在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当前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外部因素有两点:一个是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班长对班子成员的批评留有情面,班子成员对班长的批评很少,不是没有角度就是找不到。另外一个是党内监督弱化,即没有很好落实,也没有及时指出。所以我们应该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建立专职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党内和单位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局面。在工作决策中,要让大家把话讲出来,不要强求一律,草率结论。研讨无禁区,执行有纪律。形成决策后要按照决议和分工、同心协力,坚决地贯彻执行;不能随心所欲,朝令夕改,即使有不同意见地也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情况有变的时候,也要遵循着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来修定。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我需要民主集中制来规范党内生活、处理党内关系,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也对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好的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探索与新形式相适应的新方法、新经验,更加充分发扬民主,以培育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推动我们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党的知识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自觉去学习,深入去学习。只有不断去学习,我们的收获才会更多,认识才会更深刻,才会使自己更加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我不但要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来学习,而且要自觉地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十七大报告,做党的知识的“明白人”。此外,我们还要结合实际多学习、多思考。时刻准备着接受组织的考验,以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