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和强化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废水、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污染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2事件分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2.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1.1死亡3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的环境事件;2.1.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2.1.3因严重环境污染使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2.1.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2.1.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运输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2.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2.1死亡3人以下,或中毒(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环境事件;2.2.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以下的;2.2.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2.2.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2.2.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事件;2.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2.3.1中毒(重伤)3人以下的环境事件;2.3.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2.3.3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2.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4.1因环境污染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2.4.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下的;3组织体系3.1领导机构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政委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检书记、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责任人担任。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兼任。应急指挥部通讯录见(附1)3.2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职责3.2.1组织实施本预案;3.2.2组织、指挥和协调环境应急事件处置;3.2.3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向环保局报告;3.2.4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国、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3.2.5调动所需人力、物力以及做好期货重要的准备工作;指定现场指挥、有关专家和参与人员;3.2.6对环境应急事件作出决策,并下达指令,视情况请求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资源支持;3.2.7负责往来信息的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3.2.8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3.3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及职责3.3.1环境应急指挥办公室3.3.1.1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3.3.1.2受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应急救援;3.3.1.3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测、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单位和环保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3.3.1.4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队伍;3.3.2安全监察部3.3.2.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2.2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3.3.2.3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协调工作;3.3.3行政工作部3.3.3.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3.2负责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3.3.3.3负责环境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和伤亡人员处理工作;3.3.3.4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好食宿,稳定好情绪;3.3.4生产技术科3.3.4.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4.2负责协调公路沿线突发环境事件的交通调度及人员疏散所需车辆的调度,为环境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3.3.5物分流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3.3.5.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5.2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和设备协调;3.3.6政治工作部3.3.6.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6.2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案件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3.3.6.3组织周边企业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3.7财务部负责事件处理所需资金准备。3.3.8其它科室3.3.8.1参与环境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3.8.2为环境应急救援提供人力支持。3.4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职责:3.4.1负责统一指挥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工作;3.4.2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置工作;3.4.3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河道等;3.4.4调集和配置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3.4.5组织协调和指挥清场及撤离现场。4预防及预警4.1预防4.1.1开展污染源调查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情况的普查,掌握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强化日常风险管理;筛选和控制对环境构成主要危害的重点污染源。4.1.2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和信息库建设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价管理和事故防范处置的宣传教育。4.1.3应急监察能力建设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4.2预测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对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3预警4.3.1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职工一旦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环境领导小组、环保局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环境突发事件信息。4.3.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环保局和上级有关单位,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环境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4.3.3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应加强现场信息的采集,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及时向上级报告。4.3.4进入预警状态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4.3.4.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3.4.2发布预警信息;4.3.4.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3.4.4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4.3.4.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4.3.4.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行动;5应急响应5.1先期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环保局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启动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及时向环保局报告。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根据环保局等有关单位报送的初步情况和事件级别,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5.2响应程序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须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响应:5.2.1与现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5.2.2立即向环保局报告;5.2.3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5.2.4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5.3信息报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环保部门应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环保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5.3.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5.3.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5.3.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6应急结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宣布应急结束:6.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6.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6.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继发可能;6.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6.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已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除已启动上级应急预案需由上级政府决定应急结束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由市环保局批准后实施。7后期处置视应急事件处置需要,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要求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8责任与奖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附则附1:应急指挥部通讯录职务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号指挥长政委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附2: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值班电话:0370-2717886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