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辨析题[真题-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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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真题演练真题演练【浙江事业单位20XX年5月17日真题】辨析题(先判断是否正确或合理,再简要说明理由。25分)1、真理和谬误作为两种不同的认识结果,是相互依赖,相互对立,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解析]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关系(1)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主观对客观的歪曲反映。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2)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表现在: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他们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详解:真理是具有不依赖主题的客观内容的认识,即与对象相符合的认识;谬误则是与对象不相符合的认识。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在认识过程中,就确定的对象和范围而言,真理和谬误的对立是绝对的,两者的界限是确定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真理和谬误的对立是相对的,两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两者相互转化的情形和条件复杂多样,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反对混淆真题和谬误的界限的相对主义观点,也反对把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凝固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认识的任务在于把握真理,但是把握真理是一个反复实践和不断探索的过程。谬误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也不仅仅是消极的。在正确地总结经验的条件下,谬误往往是走向真理的先导。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忍得认识就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过程,是不断地修正谬误和把握真理的过程。2、目前,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重点。[解析]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1)《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这是中央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准确把握国内外大势、统筹考虑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和重要决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改革开放。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年,我国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低迷的冲击,战胜严重自然灾害,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重要原因。(2)《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行科学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是看得见的手,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无论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要搞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协调配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本质上是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3、在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就是行政第三人。[解析]这种说法不正确的。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影响可能是间接的,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是行政相对人。任何行政行为都有相应的相对人,即行政主体的相对一方当事人,通常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以民事关系、行政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为中介,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产生间接的利害关系。在立法实践中,已明确把这类主体从行政相对人的范畴中摆脱出来,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法律称其为“第三人”,“有利害关系者”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人”。行政第三人是指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利害关系的,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约束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潜在的或暗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第三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相区分的第三方主体。由于行政第三人往往以民事、行政或其他法律关系为中介,和与之相对的行政主体间接地形成了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行政第三人是该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第三人是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行政行为间接约束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这个特征使它与行政主体相区分。行政第三人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的利害关系。有学者认为间接利害关系包括与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有利害关系,与判决结果有利害关系,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个人、组织等。不管与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有利害关系或与行政相对人有民事法律关系还是其他间接利害关系,归根结底是与行政行为的结果有利害关系,而不是与行政行为本身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行政相对人不等同于行政相对人。4、“决定”和“意见”作为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两种公文,区别不大,经常可以混合使用。[解析]这种说法不准确。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是法规性、政策规定性的决策性的下行文种。决定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其主要特点是兼具规范性与领导指导性。决定可针对发生的普遍性事务,反复适用,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规范人们的行为。决定可作为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表现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用于记载与传达领导、指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的决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是领导工作的准则。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见解与处理方法的重要公文之一。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事物层出不穷。各机关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果原有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不相适应,就需要上级机关进行正确、及时的指导,以提出见解、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为下一步完善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必要的准备。而指导工作又不能使用刚性很强的“决定”等公文文种,那么,“意见”作为法定公文文种,既成为下级向上级或向平级机关提出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的见解和处理办法等方面建议的渠道,又成为上级在发现下级遇到有关重要问题时,提出见解和办法措施,对下级予以指导的途径。在多年的实践中,“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呈转性公文中长期存在的难题和上级在指导工作中的弹性问题。意见的实质是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参谋和指导作用。其见解中的态度是诚恳的,即使是下行文中的“意见”也没有决定或者通知等文种的强制性那样强烈。作为上行文或平行文的“意见”,必须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态度,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提交本机关的建设性见识,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实战演练1.好服务需要好技能,所以技能好服务就好。[解析]这种表述是不科学的。(1)此表述的前提是正确的。良好的技能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减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毋庸置疑。技能与服务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好技能是保证好服务的前提之一,是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强调“好服务需要好技能”是正确的。(2)此表述的结论是错误的。尽管技能好坏会对服务质量高低产生较大影响,但不能说技能好服务就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好。决定服务好坏的因素不仅仅只有技能的好坏,还包括职业态度的端正与否、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服务能否真正符合被服务者的要求等。因此,不能得出“技能好服务就好”的结论。综上所述,服务者在工作中除了要重视技能的提高以外,还需要从端正职业态度、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以被服务者的要求为指引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服务者提供的服务才能是名副其实的“好服务”。2.我国20XX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标志着我国已跻身世界经济强国。[解析]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日本,是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表现,值得我们骄傲,但我们不应该过分乐观。GDP是衡量经济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绝非唯一指标。我国在GDP总量上超过日本,这说明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还不是经济强国,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GDP远远落后于世界经济强国。就综合国力而言,GDP总量更是一个相对片面的指标。而在人均GDP等诸多领域,我国依然落后于日本,离跻身于世界经济强国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此,题干中的说法片面。3.挪用公款罪也就是贪污罪。[解析]这种说法错误。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在犯罪目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的对象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在犯罪目的上,挪用公款罪是以非法占用公款为目的,而贪污罪则是以永久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在犯罪手段上,挪用公款罪的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为手段。在犯罪行为实施的对象上,挪用公款罪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公款,而贪污罪的实施对象是公共财物,不仅包括公款,还有公物。4.最近,“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一些城市为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过马路的行为,对违规者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遭到了一些行人、非机动车主的抵触。有人认为:依赖行政处罚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难以奏效。[解析]在路口凑够一群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马路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过马路”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非常不可取的。然而,随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激增,道路通行时常出现拥堵。平时,路口执勤民警的主要工作是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而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秩序管理有时很难兼顾,为了道路畅通,执勤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处罚主要是口头警告,若是把精力都放在行政处罚上,则必然影响道路交通管理效果。调查也发现,行人都知道过马路不能闯红灯,可多数人并不知道闯红灯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交通安全认识不足。向“中国式过马路”亮剑,显示出了有关部门改善交通环境、纠正群众陋习的决心,也是确保群众人身安全的表现。但仅仅依靠行政处罚,治标不治本,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若仅仅靠罚款,相应的立法执法却得不到及时跟进和有效执行,则很难除去病根。通过教育加强认识、通过罚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此类“顽疾”。借助教育手段,由精神文明办和交警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教育小组,定期走访社区、单位、宣传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报告、宣传单、视频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以交通事故实例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学校也要对学生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中国式过马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关交通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好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行人过马路自助红绿灯等便利于行人的交通设施。这样,就会大大的减少“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我相信,随着教育的深入,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再加之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中国式过马路”慢慢的一定会得到改善,以至于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5.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器“思维”将取代人类思维。[解析]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是一种片面夸大电脑作用的机械论观点。机器思维即人工智能或电脑,可以代替人的某些脑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劳动,在某些特定方面甚至可以超过人脑的功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它同人类思维有着本质区别。人工智能是人工制造的机械物理电子装置,没有自己的“思维”,只是对人脑功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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