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直映教育培训中心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一、收费1、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经县物价局批准,报县教育局备案2、学校招生简章要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标明各类培训班的课时数及学费和资料费标准。3、插班收费规定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条件下,按实际上时数收费,并不予退费。4、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设立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二、退费1、开课前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参训的学生给予全部退费。2、因病(有正式医院证明)无法继续坚持学习的,按未上完课次数(或课时)计算退费。3、因家庭搬迁,学生转学到远郊县或外地,无法继续就学的(需持有关证明)按未上完课次数(或课时)计算退费。4、因严重违反校纪,学校劝其退训的学生,按按未上完课次数(或课时)的一半计算退费。5、十人一下精品班(小班)开课两次以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6、学生办理退费,必须同时退回原收费收据原件并由收款人签字确认。退回的收据原件将作为学校退费的正式凭证。收费收据原件丢失,不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