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杀应急预案(2018年5月制定2019年5月修改)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学生自杀事件发生,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学生人身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及时处理学生学生自杀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合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2应急组织体系2.1学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各位副校长担任,学校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2.2学校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别负责事件处理和人员调配。具体分工为:总务处负责:接到报告后,负责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学生自杀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助、疏散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故时间、地点、类型、事故状态及救援开展情况,请求上级应急支援。贯彻、落实上级救援指示,协助上级开展应急救援。教导处负责:根据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应急人员达到岗位,做好应急车辆调配。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确保通讯畅通。负责紧急状况下及时控制事故源头,迅速切断灾害链,避免引发连锁反映,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工会负责:及时向上报上级单位,组织人员救援,并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力所能及地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救护。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设置现场安全警戒,协助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初步事故调查报告。各应急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自杀事件应对工作。2.3信息报告员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报告员,统一负责向上级报送信息,包括续保、终报。3应急处置3.1学生发生伤害事件,知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治,将伤员送至院医务室或邻近医院(伤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3.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校长应根据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3.3如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告院学工保卫处;班主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3.4如学生伤害较重,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3.5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伤害事件的原因和经过。3.6如发生因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善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学校应立即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如发生因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相关系部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4应急保障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的电视、板报、图片等进行防学生自杀的宣传、情绪的缓解。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学生用品、餐具、水果、环境、卫生间等消毒制度;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卡,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登记记录;坚持晨、午检制度;新生入学索取医院体检健康证明。5监督管理5.1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预案的演练活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学生自杀应急工作协调,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学校各种宣传方式向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和解除预警信息。5.2教育防护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安全课以及校园各种宣传平台向师生广泛开展预防学生自杀事故,加强学生自我防护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舒缓情绪、自我减压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提示家长,教育并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5.3本预案由合编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提高元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6附则6.1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6.2本预案由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报管委会备案。7附件7.1应急处理流程图7.2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