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________劳动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2劳动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受雇职员)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第二条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约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订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三条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第五条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第六条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征求工会及乙方同意后,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规定补休或支付报酬。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按乙方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确定工资标准。第十一条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左右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工资的计算按照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出勤天数(每月不等)及乙方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所得基本工资和各项奖金。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员工原档案工资在个人档案中保留。具体工资结构如下:1.基本工资:依据工作岗位不同而享受相应的等级,确定以____元/月为乙方的基本工资。2.公司目标奖:公司标准目标奖为____元/月。公司每月下达特定指标,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公司每月实际目标奖的数额。3.部门目标奖:乙方标准部门目标奖为____元/月。甲方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每月完成的任务和工作量,确定部门实际发放部门目标奖的数额。4.个人表现奖:乙方标准个人表现奖为____元/月。甲方根据乙方上班依时出勤,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任务和工作情况,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况,及乙方的劳动贡献和劳动态度等各项指标,综合评定每月实际个人表现奖。5.加班工资: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规定补休或支付报酬。6.夜班工资:实行二班倒、三班倒及四班三运转的岗位的员工夜间工作时享受夜班费,大夜班2元/天,小夜班1元/天。7.基本工资和各项奖金将随任职岗位的变动而变更。8.各项奖金结合每月具体情况而定,随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乙方表现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等情况,对4乙方的基本工资和各项奖金加以合理调整。第十四条乙方须依法承担个人所得税,甲方有义务执行代扣代缴工作。甲方于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前扣除应缴个人所得税款及各项个人应缴保险金,代其于规定日期内上缴。即乙方实得工资应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个人应缴保险金后的工资。第十五条甲方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办理乙方的个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金。第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但乙方自残身体或因乙方自身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患病、负伤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伤害与疾病除外。乙方在应聘前已患有疾病或隐瞒病史,提供、隐瞒与甲方所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不符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五、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第十八条甲方可以在认为适当时向乙方提供在公司外进行的培训。第十九条若乙方在合同期未满而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该项费用应包括培训费、交通费及生活费。六、劳动纪律第二十条乙方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七、保密义务第二十二条乙方同意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得的属于甲方的秘密信息。第二十三条甲方的秘密信息是指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技术数据、贸易秘密或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产品计划、产品、服务、客户名单和客户(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曾电话联系过的或者在被甲方雇佣期间熟悉的甲方客户)、市5场、软件、开发、发明、工艺、公式、技术、设计、图纸、工程、硬件配置资料、推销、财务和其他业务资料或观察到的部件或设备。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严格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信息;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秘密信息;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秘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4.如发现甲方的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第二十五条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二十三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包括书面和口头的)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八、不竞争和不招徕雇员第二十六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卷入、从事任何交易、业务或第二职业或与其有任何关联。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后3年内,不得在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单位接受或取得任何占有权益或职位,或向这些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第二十八条乙方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后3年,不得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与甲方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甲方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九、发明第二十九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生产、经营和技术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第三十条乙方同意以所有适当的方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的人在任何国家获得对发明、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向甲方公开详细的信息和数据,签署所有申请、说明、证明、转让文件或其他任何甲方认为为申请、获得或受让相关权利所需的文件。乙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仍然承担签署相关文件的义务。若因为乙方的精神或生理原因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签署上述文件,则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作为乙方的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文件并履行相关行为或采取任何合法的行动以便使甲方获得专利权或版权登记。第三十一条乙方同意其在被甲方雇佣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共同策划的、开发的或实践的任何发明、原创作品、开发成果、概念或商业秘密将立刻完整地向甲方书面公开,并代表甲方的利益和权利持有,并在此同意向甲方或其指定的人转6让。第三十二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其它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第三十三条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第三十四条乙方同意维持其在被甲方雇佣期间所作的任何发明的详细的最新记录。相关记录将以笔记、图形、图纸或其他甲方规定的形式保存。相关记录在任何时候是甲方的专有财产,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得到相关记录。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三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三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执行本合同。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无须提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5.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工作合同,私自收取其他企业或个人报酬、财物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判刑(含缓刑)的。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仍然不能从事本职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被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仍不能达到甲方工作要求和指标的;4.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75.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确需裁减工作人员或其生产或经营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第三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辞退乙方。1.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3.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致残,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除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况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双方在一周内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各种劳动工具以及其他归甲方所有的各种用具和物品,乙方应当完好如数交还;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的工作成果、研究成果,以及未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如:各种文档、软件、程序、重要笔记、账册、合同、协议等文件、卷宗材料等应交给甲方。十一、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按照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被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仍不能达到甲方工作8要求和指标的;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按照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