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7缮制保险单据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第二节投保单的缮制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一、投保程序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三、保险条款与险别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计算一、投保程序(一)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凡按CIF、CIP条件订立的出口货物,由出口方负责投保。出口商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收到经船公司签署的配舱回单后),填制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货物明细单或加注了运输方式、承保险别等内容的出口发票也可作为投保单使用。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按我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投保一般需逐笔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接受后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据。(二)进口货物运输保险凡按FCA、FOB、CPT、CFR条件订立的进口货物,由进口方负责投保。我国外贸企业为了防止漏保和延误投保,也为了简化手续,大都采用预约保险做法,即由外贸企业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口预约保险合同(OpenCover),又称预约保单(OpenPolicy)。按照预约保险合同规定,外贸企业无须逐笔填送投保单。在进口货物时,只需将国外客户的装运通知送交保险公司,即为办理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自动承担承保责任。对于不经常有货物进口的单位,也可逐笔办理投保。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人。保险人是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责任的人。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者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受益人。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三、保险条款与险别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中国保险条款(CIC)和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ICC)。(一)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CIC)我国现行的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制定的,其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1.基本险(1)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又称单独海损不赔险。其责任范围如下:由于海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全损。在装载、转运或装卸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货物完全灭失。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的分担。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碰撞、出轨、失火、爆炸或在遇难港卸载所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或WA),又称单独海损赔偿险。其责任范围如下:平安险责任范围的全部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水渍险对单独海损予以赔偿,但有免赔率条款(FranchiseClause)的规定,如鱼类、盐、水果、种籽、谷物等不予赔偿,对糖、烟叶、麻、毛皮等,损失未达到保额价值的5%以上不予赔偿。但可以加保不受免赔率限制条款(IrrespectiveofPercentage,IOP),则单独海损,不论损失大小,一律赔偿。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3)一切险(AllRisks),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范围的责任条款外,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一切险是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险别,费用也较高,但并非包括所有风险,仍有一些风险是不包括在承保范围之内的,投保时要特别注意。目前我国出口业务中,一切险使用频率最高。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附加险附加险(AdditionalRisk),又可以分为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两种。(1)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有下列11种险别:短量险(RiskofShortage)、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RainDamage,FWRD)、混杂沾污险(RiskofIntermixtureandContamination)、渗漏险(Leakage)、碰损破碎险(ClashandBreakage)、串味险(TaintofOdor)、受热受潮险(SweatandHeating)、钩损险(HookDamage)、锈损险(RisksofRust)、包装破裂险(BreakageofPacking)、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TPND)。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主要有以下几种:战争险(WarRisk)、罢工险(StrikesRisk)。此外还有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舱面险(OnDeck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拒收险(RejectionRisk)、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Risk)、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RiskExtensionClauseForStorageofCargoatDestinationHongKong,Inc1udingKowloon,orMacao,F.R.E.C)等。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二)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ICC)世界保险业务中较多采用的是ICC条款,即现行的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包括ICC(A)险、ICC(B)险、ICC(C)险、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War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sClause-Cargo)和恶意损坏险条款(MaliciousDamageClause)等。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计算(一)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实际投保和承保的金额,是保险费的计收依据,是投保人或其受让人索赔和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UCP6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信用证对于投保金额为货物价值、发票金额或类似金额的某一比例的要求,将被视为对最低保额的要求。如果信用证对投保金额未做规定,投保金额必须至少为货物CIF或CIP价格的110%”。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CIF(CIP)×(1+投保加成率)。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二)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投保单是发货人或被保险人在货物发运前,确定装运工具并缮制发票以后,向保险公司(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所填制和提交的单据。投保单由出口公司在投保时填写,其内容应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仔细、认真填写,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单的内容来缮制和签发保险单。各保险公司的投保单格式不尽相同,但内容基本一致,其缮制如下:第二节投保单的缮制(1)被保险人。除信用证有特别规定的,一般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或合同的卖方,即发货人。(2)唛头。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缮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上的唛头一致。(3)数量和保险物资项目。数量,即出口货物的总数量,如总重量或总包装件数。保险物资项目,即货物的品名或规格,一般按提单的填法,填大类名称或货物的统称,不必详细列明各种规格等细节。(4)保险金额。填写计算投保加成后的总保险金额或成交金额,但需标明成交价格条件。第二节投保单的缮制(5)装运路线。即装于何种运输工具,开航日期,即提单签发日期,运输路线,即货物装运地和目的地。(6)提单、通知单或邮局收据号次。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填写运单号,如提单号、航空运单号或其他运输单据号。(7)保费给付地点及赔款地点。一般在CIF条件下,卖方支付保险费,地点为卖方所在地,赔款偿付地点一般为买方所在地。(8)保险险别。按合同规定或信用证条款。第二节投保单的缮制(9)投保加成。按合同信用证规定,保险公司一般能接受的最高投保加成是30%,超过这个限额,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10)包装情况。填写是集装箱还是散货运输。(11)保单号次和费率。由保险公司负责。(12)投保人签章。上述内容填完后投保人须签字盖章才能生效。除上述的投保单外,有时,出口企业也可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发票副本来代替投保单,但必须加注有关的保险项目,如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承保险别、投保金额或投保加成、赔款地、保单份数等要求。第二节投保单的缮制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一、保险单的作用二、保险单的种类三、保险单的内容及缮制保险单据(InsuranceDocuments)是保险人(Insurer)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TheAssured/TheInsurer)的要求,表示已经承诺保险责任而出具的凭证。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一、保险单的作用(1)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其效力随着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即告终止。(2)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二、保险单的种类(1)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俗称“大保单”,它是一种独立的保险凭证,一旦货物受到损失,承保人和被保人都要按照保险条款和投保险别来分清货损,处理索赔。(2)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单的保险凭证,它不印刷保险条款,只印刷承保责任界限,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这种保险凭证格式简单,其作用与保险单完全相同。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3)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InsuranceCertificate):利用商业发票在上面加盖保险章,注明保险编号、险别、金额、装载船名、开船日期等,以此作为保险凭证。它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但不能转让。一般用于港澳地区中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业务。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4)预约保险单(OpenPolicy):是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或以FOB、CFR价格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的保险单。预约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保险费率、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的结付办法等。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但被保险人在获悉每批保险货物起运时,应立即以起运通知书或其他书面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航程起讫地点、开航日期等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三、保险单的内容及缮制(1)发票号码(InvoiceNumber)。填写发票号码。(2)保险单号码(PolicyNumber)。填写保险公司指定号码。(3)被保险人(Insured)。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被保险人应是合同的出口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如信用证规定保险单为TOORDEROF×××BANK或INFAVOUROF×××BANK,即应在被保险人处填写“×××出口公司+HELDTOORDEROF×××BANK(或INFAVOUROF×××BANK)”。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如信用证有特殊要求,所有单据以×××为抬头人,那么应在被保险人栏以×××为被保险人,这种保险单就不要背书了。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第三者名称,即中性名义,可写成“被保险利益人”,即填写“TOWHOMITMAYCONCERN”。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空白抬头(TOORDER),被保险人名称应填写“TOAPPLICANT+出口商FORTHEACCOUNTOFWHOMITMAYCONCERN”。如信用证规定以某公司或某银行为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在本栏上填写所规定的名称,无须背书。第三节保险单据的缮制(4)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ofGoods)。填写货物名称,允许填写货物总称。(5)唛头(MarksandNos)。与发票、提单等一致,也可只填“ASPERINVOICENO.×××”。(6)包装及数量(Quantity)。如以包装件数计价者,则将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