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实习生管理,有选择地给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的同时,满足公司人才选用储备之需要。二、范围适用于经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双方均同意实习的大学生、大中专、技校生。实习生分两类:A.假期实习生:以完成课题或个人锻为目的短期实践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B.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人才储备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结业的应届毕业生。三、职责1、人事行政部职责:1.1根据公司用人需求,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1.2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1.3在实习过程中组织相关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1.4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应届毕业生录用候选人。2、实习部门工作职责:2.1负责组织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理论和实操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2.2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2.3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反馈办公室;2.4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3、实习生工作职责:3.1完成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实习导师所交代任务;3.2协助实习所在部门同事完成相关工作任务;3.3实习生需制定相关实习规划,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监督完成规划;3.4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四、实习管理1、实习考核实习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及实习结束考核,由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实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择优录用原则不再予以录用。考核合格者,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对实习生进行岗位安排。2、实习纪律2.1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各项实习安排。2.2实习期间如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触犯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可不发放当月实习补贴。2.4实习生请假需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实习补贴按实际出勤率天数发放。若实习期内当月累计请假时间超过10天或三个月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开,不再给予实习安排;无故旷工1次、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的,公司将予以退回,不再给予实习安排。3、实习待遇按公司标准发放实习生补贴,并为实习生购买社保或综合保险。4、离职管理4.1实习生必须提至少提前一周时间提出离职,并按公司流程办理好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发放当月实习补贴。4.2毕业实习生经考核后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违反公司实习生管理相关规定,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止实习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