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节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第七节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第八节土木工程索赔基础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由于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体积大,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工程生产周期一般较长。中国建筑6.79亿中标黑龙江省第一高楼“国际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新建工程”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负责投资建设该工程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屋顶高度达到220米,顶点高度将超过226米,将成为“黑龙江省第一高楼”。占地约2.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约11.65万平方米,中标金额约6.79亿元,施工工期为914日历天。徐州中央国际广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高度259米,将成为徐州“第一高楼”。中国建筑25亿中标徐州中央国际广场项目,该项目占地4.0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6万平方米。项目由世界一流的美国凯里森建筑设计公司和佩里·克拉克·佩里联袂设计.徐州中央国际广场项目根据规划,徐州中央国际广场将由双塔楼、裙楼和地下商城组成。双塔楼高度都在200米以上,主要用于建设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和酒店式公寓,裙楼里则是购物中心及其它高档休闲场所,项目东北角还设置有地下商城,与未来经过这里的轨道交通站点对接。徐州中央国际广场项目到2011年底,将首期建成地下时尚街区并开业迎宾;到2013年底,主体部分裙楼竣工并营业;到2015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面建成营业。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3合同内容条款多样性和复杂性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具有很多条款,如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就有11部分47个条款,173个子款。4施工合同涉及面广1)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2)涉及各方:监理、供应商、分包、保险公司、银行等3)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等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于1999年12月24日推出修改后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组成部分为:I.协议书II.通用条款III.专用条款另有三个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1、协议书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总纲性文件,就建设工程施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事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合同。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生效等。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具体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履行。通用条款共10部分47条,是一般土木工程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和适用性等特点。2通用条款的内容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决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3专用条款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等也随之变动,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需要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两者成为双方当事人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也有10部分47条,一般要与通用条款的条款序号一致,是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是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4附件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节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几个重要的词语含义发包人、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师、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施工场地、合同价款、开竣工时间。工程师工程师(1)发包人委托监理;(2)发包人派驻代表。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转折点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一大型国际工程,集中了全世界190多个知名工程承包公司的、来自51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工程承包人员。工程于1997年10月28日按计划实现截流。在施工过程中二标段出现了严重的工期滞后,95年12月形象进度落后计划工期达11个月。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转折点解决了3个问题:工期严重拖延的情况下,由谁来监督承包商履约?对严重拖延的二标段承包商,采取什么措施?如何加强施工力量,保证按计划日期截流?“劳务分包合同”与“指定分包商”第三节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发包人工作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等申请批准手续;提供“三通一平”;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第三节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承包人工作: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②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等。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1.合同工期的约定施工合同工期是指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所经历的时间。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通常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另一种则是不明确规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而是明确工期天数,同时规定发包方发布开工令的日期为开工日期。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2.进度计划首先,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期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然后,工程师对进度计划进行确认,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最后,工程师对已经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承包人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3.其他准备工作: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4.开工及延期开工。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2.暂停施工3.工程设计变更(1)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2)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变更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4.工期延误工期可以顺延的延误(通用条款):(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期可以顺延的延误:(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第四节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1.竣工验收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2)发包人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时注意的问题: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通过。竣工验收时注意的问题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验收通过情况);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事故。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的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检查和返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工程的检查检验,是一项日常工作和重要职能。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4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5工程试车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承包人要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以及竣工图纸(应明确提供的日期和份数)。7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第五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8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一.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施工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二.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是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来进行工程准备的一笔款项。预付款的额度:5%——15%;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预付款的扣除方式和比例;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三.工程进度款1)工程量的确认2)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2)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4)其他结算方式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责任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四.变更价款的确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五.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1)安全施工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第六节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六.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程序(通用条款)2)竣工结算相关的违约责任结算价的确认第七节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一、概述管理机构可以划分两个层次:第一层为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宏观的依法监督);第二层则是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合同的具体管理,从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第七节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二、不可抗力、保险和担保的管理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有: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果的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场地的施工材料、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