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区域合作,促进中高职衔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具体合作项目如下:一、合作原则双方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教育合作,共同致力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促进两校教育、人才、科技和文化交流与合作。二、合作项目(一)师资培训:依托乙方在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上的专业优势与丰富经验,甲方每年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进行培训学习,乙方为学员提供相关学习、生活和实践等条件。(二)实习基地:乙方同意甲方作为乙方学生校外实习基地,乙方组织有意向的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实习,甲方在往返交通、食宿方面为学生提供支持,并由乙方选聘甲方骨干教师作为学生实习指导师,实行双导师制。(三)示范校建设:甲方依托乙方在服务职教、装备职教方面的优势和经验,根据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的内容和目标,在师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教育合作协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资培训、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等方面,承担或协助甲方开发示范校建设项目,为甲方示范校建设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四)中高职衔接:为拓宽甲方中高职衔接渠道,甲方每年组织在校中职毕业生,参加乙方高职录取考试。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每年11月,甲方将有报读高职意愿的三年级学生信息转交乙方,由乙方注册天津中职学籍,并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年3月份,由天津市教委组织的春季高职考试;二是甲方组织学生参加宁夏高职录取考试,乙方对甲方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五)合作交流两校进一步拓展合作交流,共同探索与研究职业教育,合作形成若干课题,以促进合作交流的深入开展。同时双方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三、其他事项(一)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作期限为六年(即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如延长合作期限,需经双方议定后续签合作协议。(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西北机械技师学院乙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为全面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促进区域合作、校校合作,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机电工艺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具体合作项目如下:一、合作原则双方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教育合作,共同致力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促进两校教育、人才、科技和文化交流与合作。二、合作项目(一)师资培训:依托乙方在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上的专业优势与丰富经验,甲方每年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进行培训学习,乙方为学员提供相关学习、生活和实践等条件。(二)合作办学:甲乙双方采用2+1或2+3年的办学形式:即前2年在甲方学校学习,后1年在乙方学校强化技能,安排学生实习和负责推荐就业;或前2年在甲方学校学习,后三年在乙方学校学习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并由乙方推荐就业(三)合作专业:电梯安装与维修计算机程序设计(三)示范校建设:甲方依托乙方在服务职教、装备职教方面的优势和经验,根据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的内容和目标,在师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教育合作协议天津机电工艺学院资培训、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等方面,承担或协助甲方开发示范校建设项目,为甲方示范校建设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五)合作交流两校进一步拓展合作交流,共同探索与研究职业教育,合作形成若干课题,以促进合作交流的深入开展。同时双方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三、其他事项(一)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作期限为六年(即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如延长合作期限,需经双方议定后续签合作协议。(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西北机械技师学院乙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石嘴山联合学院)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