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聘用协议甲方(聘用方):乙方(受聘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1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1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1.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2.劳动报酬:2.1乙方基本工资为元/月,每月号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其工资;岗位考核工资元/月,岗位考核工资根据整年季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发放。2.3社会保险: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若乙方提出不缴纳保险,需提供退休证明或他单位交保险证明。第三条工作纪律和奖罚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5、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从事非工作内容以及长期不在岗位任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及相关劳动保障手续,不再发放任何岗位绩效工资和年底奖金。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4、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五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决。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