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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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部陈睿专项债券解读演示目录专项债券市场概况01标准化项目指引02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03专项债券市场概况01专项债券市场概况债券发行的五大品种、三大平台三类主体: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五大主管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国家发改委:企业债三大服务平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上海清算所专项债券市场概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政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市场概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储备专项债棚改专项债非标准化品种收费公路专项债项目收益专项债标准化品种专项债券市场概况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三大趋势趋势一:置换债走向增量债2018年1.73万亿置换债全部发行完毕后,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将全部用于增量趋势二:一般债走向专项债一般债由税收支持,受政府债务额限制;专项债由政府性基金收入支持,期限可突破10年。专项债成为下阶段市场的重点趋势三:专项债向更高级项目收益专项债演进债券期限符合项目运营周期,做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但可持续发行,需要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专项债券市场概况2018年发行额度分析1.350.831.73新增专项债限额新增一般债限额置换债新增限额2.18万亿2018年,财政部安排全国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3.91万亿,其中置换债1.73万亿,增量资金投入地方政府经济项目建设的一般债8300亿,专项债1.35万亿。地方政府债发行由置换向新增、由一般向专项转变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控制,各省市自治区一般债新增空间已经不大,今后地方政府发债以专项债为主。这是财政部为地方政府融资进行经济建设开的唯一的“大正门”。专项债券市场概况地方政府专项债最新政策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给予大力支持(补短板)风险可控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允许专项债继续发行优化发行程序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偿还责任信息流程披露简化着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领域”国办发〔2018〕101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标准化项目指引02标准化项目指引标准化项目遴选标准土地储备财预〔2017〕62号收费公路财预〔2017〕97号棚户区改造财预〔2018〕28号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标准化项目指引2019年专项债发行建议04公开材料中项目情况与实际资金用途保持一致,资金划拨路径清晰可追溯02提前完成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保证发行按时完成01提前完成拟发行专项债项目的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审批手续05加大非标准化项目收益专项债创新力度,提高与实际项目需求匹配度03提供各地市同意申报模板,统一上报项目的口径和信息披露标准06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力量,提高项目整体质量标准化项目指引项目报批流程报批流程三大要点部门分工:主管部门测算需求、财政部审核、政府报批流程自下而上:县、市、省级层层报送、审批时间节点:九月底前报省级财政部门,十月底前报送财政部标准化项目指引部门分工地市政府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人大省级政府•批准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本地区下一年度各类专项债券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及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如需)•批准省级财政部门就增加举借专项债务和相应安排的支出编制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出具债券发行通知明确债券发行方案•制作《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出具债券披露文件•完成项目涉及的收益测算及项目审批备案、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建立项目库•财政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测算下一年度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上报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审批•提出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建议,确定年度发行方案•组织中介机构,做好债券发行准备工作•负责资金合规使用、还本付息、信息披露标准化项目指引测算说明计算可用还款额(利润)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运营维护成本、销售管理费用可用还款额减等于收入成本支出利润计算债务本息债务还本付息和=应偿还本金合计+应计利息合计注:本年应计利息=年初计息金额×假设发行利率如已有融资,需统筹考虑前期融资和债券的本息和计算本息偿付保障倍数本息偿付保障倍数=可用还款利润÷债务还本付息和1.1倍是最低标准标准化项目指引其他注意要点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进度,用款时间点,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发行金额的确定长期限的债券募集难度大、发行成本高,建议选择发行5年期或者7年期的债券,以6年期以内为佳发行期限的确定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不可用于偿还项目已有贷款安全用途的确定标准化项目指引其他注意要点0203周转偿还引入周转偿还机制,在到期前在专项债务限额内发行相关专项债券周转偿还,项目收入实现后用于归还打包发行通过项目打包的方式,可突破单一项目收入不足的缺陷,适当放大可发行债券额度,也可将同类项目打包,实现资金综合平衡适当增加偿债来源适当增加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如何在满足用款金额、发行期限的同时达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01标准化项目指引其他注意要点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建议下沉到各市、县、区各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需提供项目相关情况,且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材料要保持一致,不可出现债券基本信息不统一或项目测算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中介机构的选择要考虑合规性和效率把握好披露文件的合理性、合规性、衔接性:项目收益合理,方案设计和国,信息披露主文件、评估报告等披露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主管部门中介机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0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政策要求01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取消02货币化补偿收缩、减少03棚改融资以发行专项债为主住建部2018.12.25部分省市工作会议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政策要求各级棚改主管部门建立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库,项目库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棚改范围、规模、标准、建设期限、投资计划、预算安排、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等情况,并做好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本地区年度棚改专项债券分配方案(根据市县近三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专项收入情况、申报的棚改项目融资需求、专项债券风险、项目期限、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等因素预算编制(发行前)环节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做好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项目规划、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工作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棚改项目征迁后腾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应当结合该项目对应的棚改专项债券余额统筹安排资金,专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不得通过其他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到期债券本金预算执行(发行中)环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本地区棚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棚改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实施棚改项目范围内的征迁工作,腾空的土地及时交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出让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将棚改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纳入本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发行后)环节根据财预〔2018〕28号文要求,财政部门与棚改主管部门,应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的发行前、中、后环节各司其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项目遴选纳入国家棚改计划项目资本金由财政出资等合理方式解决通过PPP等方式,将项目交由社会资本市场化方式投资的,不适宜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融资单纯,不存在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综合考虑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周期,要和项目资金需求匹配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报批流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棚改主管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市县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住建部门省级政府财政部国库司提出下一年度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批准后每年9月底前报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住建部门批准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财政部复核汇总审核本地区下一年度棚改专项债券需求,随同增加举借专项债务和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的建议,报省级政府批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信息披露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应当披露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分年投资计划、本金;利息偿还安排等信息A项目实施中,棚改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财预〔2048〕28号文)B信息披露文件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发行有关事项通知财务审计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项目情况介绍法律意见书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测算说明项目1出让土地回款1.1可出让地的规划建筑面积1.2楼面地价均价2专项收入2.1配套以商业设施销售收入2.2租赁收入2.3其他收入(如城建资产处置车库收入)3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3.1四项基本政策成本3.2政策性资金3.3各项税费支出(增值税、印花税及其他附加税)4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出让土地回款+专项收入出让土地回款=可出让地的规划建筑面积×楼面地价均价专项收入包括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租赁收入、城建淄川处置车库收入等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四项基本政策成本+政策性基金+各项税费支出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项目收入-土地及房屋销售扣减项目债务还本付息和=应偿还本金合计+应计利息合计本年应计利息=年初计息金额×假设发行利率本息偿付保障倍数=用于资金平衡项目收益÷债务还本付息和两种平衡每一个子项目在自身生命周期内保持资金平衡在专项债券发行周期内保持资金平衡感谢大家的聆听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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