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石桥镇鹏程煤矿电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2、电气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和检查电气线路、电焊机刀闸及作业地点,必须是作业地点周围环境满足对电气焊的操作时,方可按规程措施作业。3、在下列情况下应先拉下刀闸:(1)调整电流或修理;(2)电气焊温度达到800℃时,应停止工作降温。(3)工作中断电或停电。4、焊接工作地点如遇火灾,首先切断电源,以免救火触电。5、工作完毕必须将作业的火星扑灭,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6,严禁使用没有保险和安全阀的乙炔罐。7、乙炔发生器必须将装有防回火装置,并保持安全水位,回火防止器不能带割焊炬。8、电气焊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专项安全措施及操作票。9、工作中,作业人员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照应,统一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