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的行为,加强项目结算审计流程内部控制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协审单位接受项目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审计中心负责人一份。(表一)第二条项目联系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与项目的现场踏勘,对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材料(附现场记录签证单)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一份给分管局长。(表二)第三条送审资料中如存在变更情况,建设单位需在送审时填写变更事项的理由和原因,协审单位在项目《审计事项说明》中填写已查明的工程变更理由和原因。(表三、四、五)第四条协审机构对项目初步审计完成后,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初审报告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并在审批表情况说明中提出拟定的工程对账时间和待定的工程量造价核减内容。第五条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根据初审报告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造价对账事宜。第六条协审机构在具体的项目对账过程中,认真做好项目对账记录,项目对账结果经过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对账结果(附项目对账记录)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将项目对账结果(附件项目对账记录)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抄送一份,并对协审机构下达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通知。(表六)第七条在工程造价对账过程中,遇到需要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项目联系人应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提交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申请,申请获得通过后,由分管局长或审计中心负责人委派审计员负责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协调完毕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整理会议纪要,并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表七)第八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情况,协审机构应先向审计中心提出补充资料的申请,申请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补全项目资料。(表八)第九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漏报工程量且需核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工程量核增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确认后,报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批。(表九)第十条协审机构提交的《审计情况说明》必须通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再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如果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发现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详细阐述,应予以退回。第十一条协审单位在审计项目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延期出具审计报告的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同意后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批。(表十)第十二条协审机构于每月28日向审计中心提交本月的审计情况汇报,由项目联系人汇总后,向局长、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报送一份。每星期一由分管局长召开审计例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更改召开时间。(表十一)第十三条审计质量检查工作每年至少检查两次,由分管局长委派审计员负责实施,检查的具体情况由负责实施的审计人员进行汇总,并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汇报。第十四条在无特殊情况时,审计报告必须有审核对比表。(表十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淳安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负责解释。淳安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二O一一年五月一十二日表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单项目名称拟完成时间现场踏勘初审报告工程对账审计报告人员安排技术负责人审计员方案内容协审机构(签章)项目联系人审批备注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二政府投资项目现场踏勘情况分析表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踏勘时间协审单位主审人员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中心负责人备注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程对账情况汇报表项目名称主审人员完成时间工程对账需要说明事项工程技术复核人工程联系人审批备注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分管局长、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含对账记录附件)表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调申请审批单协审单位:日期:项目名称协调事项协审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项目联系人意见中心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补充资料审批表项目名称协审人员日期补充资料理由技术复核人项目联系人审批备注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增审批单协审单位:日期:项目名称主审人员技术复核人员核增金额附件数审计核增原因项目联系人意见中心负责人意见局领导意见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十政府投资项目延期出具审计报告审批单协审单位:日期:项目名称要求日期预计日期主审人员主管人员延期出具审计报告原因技术复核人意见中心联系人意见中心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汇报表协审单位:日期:协审单位本月审计情况汇报项目联系人本月审计情况汇报备注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表十二政府投资项目不做对比表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申请时间协审单位协审人员申请不做对比表的理由技术负责人复核项目联系人复核审计中心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复核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不做对比表:1、乡(镇)不按规范进行结算的项目;2、电力工程中套用定额混乱的项目;3、清单报价的项目中,送审结算书的结算方式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不一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