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保密室制度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试卷的安全,有利于加强试卷的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一、严格选配保密人员。保密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凡本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保密工作。二、每次使用保密室前,均须经保密局、公安部门复查检查,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试卷保密室,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三、试卷保密室专门用作存放试卷,除考务专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随便进入。存放密件期间,铁门及保密柜钥匙须由两名专管人员分别保管,保密柜要贴上专用封条,每次贴封启封都要有专管人员两人在场。任何人不许开拆试卷密封袋。四、领取试卷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领取试卷都要有专人(三人以上)负责。试卷在运送过程中要有专车,要做到卷不离人,不允许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应立即逐级上报并迅速处理。五、试卷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阅、拆装试卷。六、每场考试结束后,返回的试卷应及时放入保密柜中加以封存。七、每次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考试部门要总结试卷保密工作的情况,使试卷在保管过程中保密措施不断完善。八、本制度供试卷保密人员共同遵守,如有不执行本保密制度,发生试卷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