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明日家园新建住宅楼燃气工程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南通二建集团解放军总医院明日家园新建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部日期:2014年3月1日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评标办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第三部分附件内容一、施工图二、合同协议条款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四、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设备表3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解放军总医院明日家园新建住宅楼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总分包配合管理、包检测调试、包报监报验、包竣工验收备案等。1.4质量要求:100%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招标人、监理及质量监督站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以及建设单位的验收。1.5施工现场条件:1.5.1招标人仅提供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从指定的电源接口接通用电后所需的电缆、配电箱、照明设备及相关的插头插座,以及接通水电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1.5.2招标人提供的现有场地,投标人必须根据该实际场地充分优化施工方案,确保能达到投标人的施工要求。如果投标人单方面认为场地无法达到施工要求,投标人必须采取其它技术措施来满足施工要求。1.5.3投标人的施工人员的食宿、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等均由招标人安排解决。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本工程燃气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与市政燃气管网接驳及实际施工现场现状所属的全部工程内容。2.2分包人施工范围:从原小区(明日家园)燃气管网接驳至每户燃气表前表后的全部管道、阀部件、燃气表。2.4乙供主材和设备需按照燃气公司指定的品牌采购,由招标人和建设单位审核,确认。3、工期要求:2014年4月1日计划开工;2014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优势自报工期,并作出有依据的施工进度计划表。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三份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5.1踏勘时间: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5日地点:南通二建集团解放军总医院明日家园新建住宅工程联系人:王红俊电话:1352038158318511712880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必须详细踏勘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施工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若发现现场的实际情况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或相关资料不符,并完全有可能影响到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费用增减的,投标人必须综合考虑,并将实际方案及费用均考虑到报价中。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事项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为投标人投标所用的资料,投标人对上述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6、投标费用和招标文件领取6.1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出不退还,图纸需退还,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日地点:南通二建集团解放军总医院明日家园新建住宅工程项目部联系人:王红俊电话:1352038158318511712880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附件内容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按废标处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江苏南通二建明日家园新建住宅工程项目部。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_2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及格式具体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2、报价须知12.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特别指明本合同合同价被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企业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是通过对本工程精确计量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前提下递交的完整的价格文件。发包人不对价格文件中任何的遗漏、不当、错误等负责,本工程总费用固定包死,不做任何调整。12.2投标报价范围及依据:12.2.1本工程施工图及说明、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2.2.2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2.2.3□采用清单报价:(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2008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北京2001定额。12.2.4北京市政府、建委、定额站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施工、技术、质量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12.3合同计价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2.3.1投标人所报的固定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总分包配合费、成品保护费、仓储保管费、检测调试费、利润、税金等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为完成本工程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费用。12.3.2本工程固定总价,闭口包干,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和自身情况确定总包干价,任何情况均不再作调整。但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对各项费用如何计取作出详细、明确的分项说明。12.3.3本工程施工时涉及到与总承包单位、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穿插施工时,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和安排,因此造成的工期影响、成品保护、治安防盗等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计入固定总价中由中标人包干使用。如果在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未妥善做好成品保护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被破坏,由中标人自行与责任方沟通协调,并办好相关的费用结算凭据,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12.3.4投标人应确保总报价已包含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对于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已有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出现漏报、少报或缺项等情况,均视为包括在总报价内,不作调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再向招标人提出报价时存在漏报、少报或缺项等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则均视为中标人让利,且总报价一概不作调整。12.3.5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造成原材料、人工及机械台班费用上涨或下浮等,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均不作调整。。12.4关于措施费:12.4.1投标人必须结合现有的施工图纸及以往施工经验,落实详细可行的技术措施方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编制报价书中措施费的依据,且两者之间一一对应。凡施工组织设计中未考虑的技术措施或者组织措施,即使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其费用视为投标人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无论中标人实际采用的技术措施方案是否与原投标文件的方案一致,也无论现场条件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相符,措施费均由中标人包干使用。12.4.2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成:□通用项目:a)本工程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应由其交纳的协调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工程计价规则测定费、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劳动综合保险费、职工待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与政府部门、周边街道、周边居民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扰民和民扰问题而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施工措施项目中包干使用。b)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二次搬运、施工排水、降水、生产工具用具使用、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等产生的措施费用。c)因季节性施工(包括冬季、夏季和雨季)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而发生的各种措施费用。d)中标单位为按时履约而需进行夜间施工、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而发生的施工费用。e)因临时停水、停电(包括因市政原因),中标单位为保证本工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施工措施而发生的措施费。f)施工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g)搭接水电以及本工程的调试费,脚手架搭设费等所发生的费用。e)施工前不可预见性因素引起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12.5报价注意事项12.5.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不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漏阅而引起的报价文件上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报价失误,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2.5.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对报价文件上的审查、澄清、评议的过程7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和对招标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13、设计变更费用确定原则,工程预付款确定原则:见附件合同协议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先到招标人财务部门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后,凭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并作为其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支票(2)现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本招标工程定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向已完整退还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无息转为合同签订后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章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提供电子版附U盘一只)。17.2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