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574离职证明兹证明xx(身份证号:1244567575675765)于2013年8月1日入职我司,2020年4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其在外的一切活动均不代表我公司,一切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但其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仍然有效,如有违反,我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工资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特此证明。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4月30日本联由员工保留(无骑缝章无效)本联由公司保留(无骑缝章无效)编号:1002574离职证明兹证明xx(身份证号:1244567575675765)于2013年8月1日入职我司,2020年4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其在外的一切活动均不代表我公司,一切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但其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仍然有效,如有违反,我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工资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特此证明。航科院中宇(北京)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xx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