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约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完全承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在此(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以合法地位郑重做如下承诺:一旦中标,我们将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果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出现如下情况:1、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和型号、管理及施工队伍的配置等与合同约定不符;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进度严重滞后,或该合同段控制工程进度影响了整体工程进度和项目总目标的实现;3、将工程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或以劳务协作为名,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承包者;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工程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廉政、资金使用、文明工地)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5、违规使用工程预付款,将建设资金从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抽走,或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和劳务费用。(投标人名称)承诺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后,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我公司还承诺,如果没收履约担保不能免除我们的合同义务,接受发包人对我们所采取的如下任何处理措施:1)、限期整改纠正,使工程建设满足发包人要求;2)、同意发包人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23)、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段的承包,或将本合同段工程中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投标人名称)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并无条件没收履约担保。本承诺和履约担保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日失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