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试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辅助治疗用药,防止临床辅助治疗用药超范围、超适应症等过度使用,特制定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及辅助治疗用药目录。一、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辅助用药是相对于治疗性药物而言的,因此医院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特点,制定辅助用药品种目录(详见附表)。二、辅助治疗用药的基本原则:辅助治疗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基本原则,医师必须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辅助治疗药物,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成本与疗效,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药效目的。三、辅助治疗用药的使用:1、辅助治疗用药的相关规定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超说明书用药。⑵在治疗过程中,药理作用相近的辅助用药原则上只能使用一种,(以药理作用计,无论口服/注射及中成药)。⑶每一种辅助治疗用药临床应用时间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一个疗程的最短天数,(如说明书没有疗程规定则不得超过7天),当应用时间、剂量超过上述规定或两种以上(含两种)辅助治疗用药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并在病例中详细记录。四、辅助治疗用药监督管理:1、各临床科主任为本科室辅助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辅助治疗用药进行管理,对辅助治疗用药分析及督导检查。2、对辅助治疗用药开展处方/医嘱点评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每月对全院辅助用药进行处方/医嘱点评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无适应症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同类辅助药物重复使用、联合使用二种以上辅助药或超规定时间和用量无审批意见。3、每月对辅助用药使用金额进行排名,排名前十位的品种和医生在院内网上予以公示,对辅助治疗药滥用及开大处方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按医院合理用药有关规定进行全院通报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