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因甲方工程需要,现租赁乙方车牌号的型车辆用于项目使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望互相遵守。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委托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对所租用车辆的车型号牌、公安部门的年检手续、车辆保险、车辆状况和专职驾驶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检验,各项指标必须都符合甲方用车要求,同时核定该车的百公里油耗为公升。2、承担该车租用期间的燃油费用和相关通行费用(包括第一次从车辆所在地前往使用工地所用的燃油费用和通行费用)。3、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该车的内部流动。4、提供该车的停放场地和该车专职驾驶员的基本食宿条件。5、向乙方每月按期支付该车租赁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报销)。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该车车型、车况符合甲方使用要求,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全险资料等)有效,并经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将其行车证、车辆保险单等各复印件一份交该中心存档。。2、配备专职驾驶员(附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将其身份证、驾驶证等各复印件一份交该中心存档。3、做好专职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年检和车辆的维护修复工作(费用自理)。4、承担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刮蹭、丢失或因车辆原因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5、承担因驾驶不当或车况原因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6、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保证甲方用车时随叫随到。三、租车费用及领用方式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车费,标准:元/月,不足月的按日均租车费结算。2、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时,每缺一日甲方按日均租车费2倍的标准从乙方租车费中扣除。四、解除协议条件1、甲方工程监理任务结束。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其他原因向对方提前30天书面递交解除协议通知。3、未经甲方同意,甲方使用该车时三次未到。4、该车已到报废年限或车况再不能满足工程监理使用要求。五、其他协议中若有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车辆使用监理项目部和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二○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