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机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2013年9月29日目录投标邀请书………………………………………………………………………..1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4(一)招标文件…………………………………………………………………..4(二)投标文件的编制…………………………………………………………..5(三)投标文件的提交…………………………………………………………..8(四)开标………………………………………………………………………..9(五)评标………………………………………………………………………..10(六)合同的授予………………………………………………………………..12(七)招标日程安排……………………………………………………………..13第二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5第三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9第四章附件………………………………………………………………………20附件1投标函…………………………………………………………………..21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2附件3授权委托书……………………………………………………………..23附件4有关资信证明资料……………………………………………………..24附件5中标通知书……………………………………………………………..25附件6未中标通知书…………………………………………………………..26附件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清单………………………………………………27附件8评分细则………………………………………………………………..30附件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2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全称):本工程拟邀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投标。经考查,我方认为你单位具有投标资质,故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你单位愿意,请于2013年09月30日上午10:00时到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参加招标说明会及领取招标文件并踏勘现场,逾期不候。一、招标内容:新建厂房一(约8945平方米)、测试车间(约9306平方米)、食堂(约3402平方米)、地下水池及泵房(约233平方米)、门卫室及厂牌墙(约22平方米)、围墙工程(约600米)相关电气、空调、弱电系统工程。(依业主提供的图纸为准)二、投标须知:1、投标单位应认真确认本邀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2、现场勘察时间:2013年09月30日。现场勘察地点: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翔凤路以南普罗公司新建工程工地。3、投标单位资质: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一级施工资质。4、工期:120个日历天。5、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按业主的要求和格式报价)6、评标方式:于2013年10月16~18日我司内部评标,与入围之投标人议价,合理低价中标。三、标书要求:1、资格证明文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2、报价文件:(1)招标说明文件中的指定项目及数量仅供参考,但需含於投标报价中,结算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3)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13年10月15日下午三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我司。四、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要求和投标单位的承诺执行。招标人: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2013年9月29日本招标工作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谢志忠邮箱:xzz@ullitec.com电话:15950521518传真:---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要求1工程名称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2建设地点滨江开发区翔凤路以南,弘利路以西3建设规模约22,000平方米4承包方式固定价一次包干工程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机电安装工程(电气,空调,弱电)7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2013年10月20日8资金来源自筹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一级资质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5.2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法126.1投标有效期30天13投标担保金额无1428.1投标答疑2013年10月9日下午17时前157.1投标文件份数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送达南京普罗安全系统有限公司178.1开标2013年10月16~18日(内部开标)1817.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议价,合理低价中标1922.1履约担保金额(待确认)标书费无20投标文件语言、度量衡汉语、公制币种人民币二、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五章附件1.2除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1.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修改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二)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文件组成4.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4.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2.1施工方的投标函,见附件1;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4.2.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4.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4.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报价汇总表;(3)报价明细表4.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各分部分项工程(电气、空调、弱电)的完整的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3)确保质量的措施,特别是冬季施工措施、春节施工保证措施。(4)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PROJECT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等。(5)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劳动力安排计划;,(7)确保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措施;(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抢工措施;5.投标报价5.1投标报价依据5.1.1本施工招标文件;5.1.2本招标文件答疑的补充文书;5.1.3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本工程的图纸及[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的技术方案及要求]附件10,11,12[拟2013年10月3日前提供]5.2报价方式5.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11所规定的方式。5.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6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5.2.3投标单位以2013年10月份当地市场工程造价信息为参考依据。5.2.4采用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综合单价的格式和要求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2.5招标单位仅提供本项目的大项分部工程情况,并不提供各分项工程名称和工程量,需要各投标单位认真核对图纸进行分类和计算。投标单位对本单位编写的投标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少报、多报、错报等情况承担责任和风险。5.2.6投标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5.2.7总承包配合费:统一按工程总价的3%计算,计入投标报价中。5.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5.3工程材料的供应5.3.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单位采购(主材有可能由业主提供,例如:空调主机,锅炉,冷却水塔,蓄冰桶等)。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制品应在采购和进场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供生产厂家名称及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规格、品牌及价格等由建设单位及监理认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验收进场。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制品,一律不得使用到本工程实体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附表12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7.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三)投标文件的提交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8.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8.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9.4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送交评审。(四)开标10.开标10.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评标小组内部开标(不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注意)。10.2投标人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1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