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促进全省消防行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消防工程施工特点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其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消防设施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对讲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喷雾、气体、泡沫、干粉等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应急疏散及指示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子系统不得肢解单独发包。第四条参加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资质。第五条根据消防专业的特殊性,下列依法必须招标的消防设施工程,宜单独进行招标投标:(一)单项工程高度24米以上(含24米)的公共建筑;(二)建筑层数10层以上(含10层)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医院、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图书馆、档案馆和写字楼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应单独进行招标投标。第六条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地点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鼓励实行网上质疑和答复。第七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配套规定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应当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指标,可提供质量、性能指标、价位相当的品牌由投标人报价时选择,但不得以“暂定”形式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或价格、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第八条消防设施招标工程应当以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程应当以经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第九条招标文件对计价的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第十条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建设厅会签省发改委、财政厅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编制和审核。第十一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公布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最高控制价88%的;(二)管材、电线电缆、阀门等到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12%的;(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金额低于招标文件或预算造价中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的;(四)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取的;(五)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六)报价出现负数的;(七)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八)技术标的设备清单与报价不一致的。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以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依据进行设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与招标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消防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投标人,招标文件应当规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工程预算价超过300万元或技术复杂、国家有特别要求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在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中,可设置类似消防设施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且经验收合格。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三个部分,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技术文件应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第十五条参与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的技术类专家一般应从福建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与消防相关专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应按照本规定附件《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分标准》进行。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顺序进行评审。(一)资格标审查:经资格审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二)技术标评审:按照附件中的“技术标得分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技术标得分少于11分的(含11分),其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按废标处理,不再对其商务标进行评审。(三)商务标评审:经资格审查评审合格且通过技术标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进行评审。1、按附件中的“商务分评分标准”进行商务分进行评分。2、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被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报价分评审。3、汇总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分”之和,按其得分从高到低对各家投标人进行排序,仅对排序在前7名的投标人进行报价分评分;若合格投标人数不足7名的,则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报价分评分。报价分评分应当按照附件中的“报价分评分标准”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即,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之和)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第十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和评标,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对不执行本规定的,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分标准》附件: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分标准一、评分标准分值组成: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分标准的总分为100分,其分值由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组成:总分值技术标得分(15分)商务标得分(85分)技术水平分施工方案分商务分报价分100分10分5分10分75分二、技术标得分评分标准(共15分):技术标得分由技术水平分和施工方案分组成,其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一)技术水平分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技术水平分(10分)设备质量、性能指标6分选用设备的质量、性能指标全部项目满足要求得6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直至扣完;全部项目都不满足的不得分。主要材料质量、性能指标2分选用的主要材料质量、性能指标全部项目满足要求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直至扣完;全部项目都不满足的不得分。优化建议2分针对设计文件要求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方案建议合理得2分,其它不得分。备注:设备、主要材料具体项目(包括名称、规格、质量、性能指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同型号、不同规格的产品按不同项目计。(二)施工方案分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施工方案(5分)施工进度计划1分符合工期总体要求的程度、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资源需求计划1分包括劳动力、主要设备材料、施工机具及检测器具需求计划,各施工阶段资源配备是否合理,且满足现场需要的程度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施工技术组织措施2分进度、质量、成本、安全与文明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性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施工工艺标准1分包括管、线、槽的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等。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三、商务分评分标准(共10分):商务分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评分项目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得分资信情况4分(1)企业有ISO9001认证(2)企业开户银行或资信评估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3A级。(3)设区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4)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或省级优秀企业经理(近五年)(5)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近五年)(6)企业资质等级比招标文件要求高(7)项目经理资格等级比招标文件要求高(8)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近五年)同时满足6项及以上者,得4分;满足4项及以上者,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者得2分;满足2项及以上者得1分;其它不得分。人员配置2分施工管理岗位设置合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齐全)。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4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2分)。在项目所在地(省辖区内)有工商注册的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2分,未注册不得分。项目所在地(省辖区内)近5年以往同类工程优质维保服务证明(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系统运行状况的内容)(1分)。2项以上(含2项)得1分,1项得0.5分,未提供优质维保服务证明不得分。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的内容及措施有效,且符合招标项目工程特点要求(1分)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四、报价分评分标准(共75分):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BF),按以下公式计算:Ai—基准价BF=75-×100×Q基准价注:(1)iA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2)基准价=97.01NANii,N≤7;(3)Q为折价分值,即每偏离基准价所扣的分值:当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小于基准价时,Q=0.5;当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大于基准价时,Q=1。(4)计算BF和基准价时,取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5)N为技术标得分+商务分之和,从高到低的前七名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