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美与崇高的特征和区别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优美与崇高的含义优美作为美的最普遍的表现形态,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和谐统一,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其蕴含的理性内容上呈现为合目的性(善),与合规律性(真)的感性显现。崇高指在审美实践中,主体与客体处于矛盾冲突中,并且主体被客体暂时性的压倒,经过尖锐的矛盾斗争,实现主客体的统一,显示实践主体巨大的力量所体现出的美。英国18世纪著名美学家博克在他的《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一书中,对美的特性进行了感官性的分析,而他的分析恰切地说是对狭义的美——优美特性的分析:“就大体说,美的性质,因为只是些通过感官来接受的性质,有下列几种:第一,比较小;其次,光滑;第三,各部分见出变化;但是第四,这些部分不露棱角,彼此像熔成一片;第五,身材娇弱,不是突出地现出孔武有力的样子;第六,颜色鲜明,但不强烈刺眼;第七,如果有刺眼的颜色,也要配上其它颜色,使它在变化中得到冲淡。”尽管博克的描述带上了鲜明的经验主义色彩,但在其所阐释的优美情态中包含着优美的一些基本特性,如小巧、柔和、协调、均衡等。大致说来,优美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从形态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小而巧。“小”是相对于“大”而言,侧重于优美对象的形体。一般说来,优美对象不应该是粗大笨重的,而应是小而轻巧的,所以,优美常与小桥流水的自然景观和小巧玲珑的外形特征联系在一起。崇山峻岭的雄、险、奇、崛与盆景艺术的奇思巧构,雄伟壮丽的历史建筑或金字塔式的伟观与奇思巧构的微缩景观,显然,后者给我们的感受通常是秀雅的、优美的。从色彩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鲜明而不刺激。优美对象的色彩比较鲜明,但不强烈,不炫人眼目,各种颜色搭配协调,没有过艳过浓的色调。从动势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偏于静态,变化起伏不大,运动形式是舒缓的,轻盈的。从本质来看,优美都具有趋向于静的特点,既是一种“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动中之静,也是一种“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静中之动。从质地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柔和而富韧性的,婀娜多姿、轻柔婉转。以线条为例,”美必须避开直线条,然而又必须缓慢地偏离直线”,形成弧形或波浪形曲线,如依依杨柳,细波微澜,或如司空图在《诗品》中所说“如月之曙,如气之秋”或如“杳霭流玉,悠悠花香”。优美因其质地而呈现出典型的柔和美。从境界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和谐而不是冲突。优美的对象,不论是自然形式还是社会实践,都已消除了构成方式上、运动态势上的对立性和异已性,处于一种和谐稳定的关系之中,形成整体和谐感。正如朗吉弩斯所说:“人体要靠四肢五官的配合才能显得美,整体中任何一部分如果割裂开来孤立看待,是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但是所有各部分综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所表现出来的远近、大小、整体、部分、动静形成的正是适性顺性的优美境界。优美的和谐,既是内在矛盾的消融化解,也是主体客体的协调一致。从气韵上来说,优美的特点是平淡而隽永。对于人生而言,这是一种最深沉最平和的快乐,因为它不是寄情山水、遁世寂灭的空茫,而是一种历尽人世浮沉后的沉潜,是一种祸福皆空、悲欢双离的悠然,是一种生命意趣更深刻的领悟,因而也是一种精神栖息、心灵自由和情感满足。优美的神韵是平和而又悠悠无尽的,是柔和而有张力的。无论是自然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还是艺术反映的崇高,归根结底都是人的精神人格的崇高显现或象征,是人作为社会实践主体在超越巨大形式过程中表现的人格力量、宽广胸怀和博大仁爱的道德情操,它具有这样一些美学特征:所谓博大,是指崇高表现为这样一种精神:无私无畏,胸怀宽广,不念一己之利,不计一己之私,无偏狭之见,无短视之举,而是以天下为己任,忧乐系于天下,使人的日常行为溢出个体生存本能而具有人类生存实践的普遍性特质,能产生功在当代,利被天下,惠及后世的价值。这种博大胸襟,必然在行为上以符合事物客观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为前提,无论是深远高迈之举,还是琐细平凡之为,都有着与进步人类的整体利益和共同追求吻合一致的合理性,此其正义性的一面。所谓正义性,就是对是非善恶的去从选择明确而坚定,非者抑之,是者扬之,恶者弃之,善者从之,就是“义”。义所当为,虽死必为;义所不当为,虽死不为,这就是崇高应有的正义性。大禹治水,三十而未娶,三过家门而不入;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肺腑之声;为了免除子孙的苦难,无数先烈“愿把牢底坐穿”,等等,都是博大之举、正义之为。正是这种博大与正义,使人类对自己充满了永恒的乐观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博大性与正义性恰恰是崇高的神髓,是走向崇高不可或缺的内在基质。崇高强烈地显示出主体在对立冲突中的坚定性与刚强性。人类生存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改造现实,创造宜人环境的冲突抗争的艰巨过程,崇高的事物尤其与严酷斗争的艰难曲折结下了生死结,真假、是非、善恶、美丑的对立冲突伴随过程的始终。社会生活中凡是有崇高品质的伟大人物,大都具有不为社会落后腐朽势力所屈服的坚毅性格和斗争精神,在任何险恶事件和严重冲突面前,始终表现出处变不惊、临难不苟、一往无前、矢志不渝的精神。远古先民借神话幻想表达着征服自然的企望与努力,相传鲧曾窃天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幸招祸,被压杀于羽山,陈尸三年居然不腐,不仅死不瞑目,其腹中竟跳出禹来,承其未遂之志,继续治水。崇高的这种坚定性和刚强性,在艺术中得到充分表现。埃斯库罗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将普罗米修斯塑造成了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敢于斗争的伟大之神,被誉为“哲学的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再如斯巴达克斯、浮士德、巴威尔、保尔•柯察金、江姐等都是通过矛盾对立中的尖锐冲突和严酷斗争来塑造的,显示出力量的巨大,道德的高尚。黑格尔说:“人格的伟大和刚强只有借矛盾对立的伟大和刚强才能衡量出来,心灵从这对立矛盾中挣扎出来,才使自己回。优美与崇高1.优美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优美,又称秀美,它是美的最一般的形态。狭义的美,指的就是优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阴柔之美”,这是一种优雅之美、柔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优美主要具有绮丽、典雅、含蓄、秀丽、纤柔、婉约等特色。在审美类型中,优美通常是指一种单纯的美、常态的美。从根本上讲,优美的本质就在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核心之所以是和谐,其实质就在于它体现出主体和客体的和谐统一,体现出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也体现出理智与情感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本质就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的和谐统一,并且在对象世界中得到感性的显现。优美引起的审美感受是一种单纯的、平静的愉悦感。2.崇高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崇高,又称为壮美,就是一种雄壮的美、刚性的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阳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崇高主要具有宏伟、雄浑、壮阔、豪放、劲见、奇特的特点。在审美类型中,崇高的基本特征是突出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冲突。崇高的本质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之间处于尖锐对立与严峻冲突。客体企图以巨大的气势和力量压倒主体,主体在严峻冲突中更加激发自身的本质力量与之抗争,最终战胜与征服客体,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比在优美事物中更加充分的显现。崇高的核心在于“冲突”。崇高体现在主客体矛盾冲突中,经过尖锐激烈的对立,主体战胜客体并且终于从痛感转化为快感。审美主体所受到的挑战越严重,遇到的冲突越激烈,斗争的历程越险恶,就越能激发和显示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也就越能令人感到崇高。3.在审美实践中可以从哪些方面认识优美与崇高的区别第一、空间上的小与大。优美的事物一般体积较小、规模较小,风景秀丽的小丘,清澈见底的小溪,啾啾鸣叫的燕雀,风中摇曳的小花等等。而崇高的事物一般体积巨大、气势宏伟,一望无际的大海,耸入云霄的高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轻舟已过万重山的三峡等等。第二,时间上的慢与疾。缓慢与疾速,优美的事物是舒缓的、平稳的、趋于静态的,崇高的事物则是疾速的、奔腾的、趋于动态的。如《维纳斯》雕像恬静典雅,宁静安详,体现出一种静态的优美;《拉奥孔》雕像表现了父子三人被巨蟒紧缠,濒临死亡前那一瞬间的竭力挣扎,以静示动,寓动于静,展现出一种动态的崇高美。第三,形式上的柔与刚。优美的事物一般符合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匀称、节奏与韵律等等形式美法则,多曲线不露棱角,多圆形不显生硬,颜色鲜明而不强烈,声音柔和而不刺耳。优美的艺术作品往往情感细腻、形式精美,如奥地利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崇高的事物却常常有意地突破或违背对称、均衡、节奏、比例等形式美法则,各个部分很不协调,显得突兀、怪诞、凶猛,甚至有意包含一些丑的因素,让人首先压抑、不快、畏惧、痛苦,然后才提升转化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如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列宁格勒交响曲》。第四,力量上的弱与强。优美的事物不呈现主体和客体激烈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主客体双方的平衡、统一、和谐、安宁,强调力量的平衡和稳定,追求一种阴柔之美。崇高的事物则体现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尖锐对立和严重冲突,充满了动荡与斗争,强调力量巨大与气势磅礴,追求一种阳刚之美。元代作家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短小简练、构思巧妙,具有阴柔之美;而北宋苏轼的名作《念奴娇•大江东去》,则抑扬顿错、气势磅礴,具有崇高之美。4.优美与崇高的辩证统一康德认为,优美的对象和崇高的对象,虽然都令人愉快,但愉快的方式和性质却完全不同。康德承认崇高和优美在对象上是迥然不同的。崇高的对象庞大有力,给人以强烈的印象,如高大的橡树,寂静的阴影、幽深的夜空等。优美的对象则小巧精细,如多姿的花坛,低矮的荆棘?精心修建的树木等。康德将崇高的对象特征归纳喂三点,分别是:高大,朴素单纯,极高或极深。其中极高给人印象是伴随着欣赏的赞叹,极深给人的印象是夹杂着战栗和恐惧,崇高所唤起的情感是令人激动。康德同时还缉拿嘎优美的对象特征归纳为两点,即小巧和漂亮繁饰。而优美多唤起的情感则是令人陶醉。康德认为体验崇高常常能又适当的强度,故主体感受崇高必须具有感受崇高的能力,优美亦然。主体感受优美必须具有感受优美的能力,着就是说,感受崇高和优美的人必须自身充满崇高或优美的情调。一般说来,充满崇高赶的人往往神情严肃,有时凝然不动,令人惊异;而充满优美感的人则常常在眼神中流露初快可的光芒,笑口常开。事实上,自身是优美的人也常常喜好崇高的对象,反之亦然,如女人对男性风采的兴趣和男人对女性魅力的钟爱。在《观察》的第二章,康德对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性进行了区别和浅析,并从知性原则和道德品质及其相互关系钟浅析审美价值以及刚柔相济的原则。他把知性和德行等人的活动和行为也放在审美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应该说,任何对象都可以从审美的角度作出评价,指出其审美的价值或负价值。康德在具体分析中,特别是在对不同气质类型的人的美感和崇高感的讨论中,时常有将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征与人对崇高和优美的趣味特征混为一谈的倾向,即没有将人自身的审美价值与审美倾向之间的关系明确区分开来。应该说,两者是有密切联系的,但在逻辑上,却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康德把人的心灵表现及其行为作为人的审美特征进行分析,认为知性的整体作为人的理性能力,是伟大的、崇高的、勇敢、真诚、正直无私地勤于职守,这些高尚的品质是崇高的,崇高的性质引起人们的敬意。狡黠、谨慎、玩笑、恭维和精细和气这些细致微末、文雅的行为则是优美的,优美的性质则惹人喜爱。康德还将人的外在形象引起崇高和美的两种感受区分开来,并将审美于非审美的质的区分于量的限度联系起来理解,这与崇高的三分原则是一致的。崇高与优美是并列的,而不是对立的,同时又是有着量的限度的。当浪漫的“崇高或美超越了公认的限度时”,就会变得怪诞或细琐。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量的超越极限带来质的差异。康德还从悲剧和喜剧的角度讨论了崇高和优美。康德认为;“在悲剧中,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为他人的利益而作出的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及危难之中的英勇果决和经得起考验得忠诚。”悲剧中的爱情虽然很悲惨,但能让人在深厚的敬意中激起同情,在不涉及实际厉害的情况下打动公正善良的心灵。而喜剧,康德认为是“幼稚的狡计”和“有趣的笑闹”,以及善于从任何事态中脱身的诙谐家上上当的可笑。这显然是一种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