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方案一、建筑概况建筑内设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11气体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二、现有消防系统存在问题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现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不具备消防直启、消防直通电话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必须具备的功能。1.2现有消防控制室应增设两个烟雾探测器。1.3现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有9个烟雾探测器和1个温度探测器故障。1.4C区西南角入口手报需更换;C区二楼两个手报报警信号错误。1.5消火栓按钮无直启泵功能,影视厅三楼两处消火栓无按钮。1.6消防广播无联动功能。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切非消防电源功能。1.8无消防电话系统。1.9防火卷帘门联动控制逻辑错误。1.10空调消防联动功能失效。1.11防火阀缺少联动功能。1.12消防控制室未设置手动直启装置。1.13消防控制室通向建筑内部的门不是防火门,且泵房及控制室没有标识。1.14室内展厅、疏散走道等处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1消防喷淋系统流量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2.2消防喷淋泵控制柜故障。2.3A区一层柜台水流指示器故障。2.4喷淋系统、水幕系统水泵接合器共计6个锈蚀严重,需要更换。2.5水流指示器前未采用信号蝶阀。2.6管网阀门未设置常开常闭指示牌。2.7湿式报警阀上端压力表故障,并未设置阀门。2.8水幕系统未设置独立的加压泵、稳压泵和独立管网。2.4喷淋系统管网未设置超压泄水装置。2.5喷淋系统未设置连接高位水箱与湿式报警阀前的稳压管道。3、室内消火栓系统3.1室内消火栓系统流量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3.2管网阀门未设置常开常闭指示牌。3.3屋顶消防高位水箱容积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3.4消火栓系统管网未设置超压泄水装置。三、改造方案1、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1因现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经多年使用,设备元件已经老化,消防控制主机整体报故障,且性能已经不能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应重新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并依据现行消防规范完善其设备功能,以达到通过消防验收条件。2.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8.6.2条规定,该建筑内室内消火栓箱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按钮。完成在任意消火栓处可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2.3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1.6条规定,本建筑内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依照消防规范要求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对消防广播系统进行分区联动控制。原有室内背景音乐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无法联动,应更换背景音乐广播主机,保证消防联动功能的实现。2.4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1.8条规定,本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有火灾情况下切断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在本次改造中应完善此项功能。需在配电室各配电支路处增设分离脱扣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模块通过24V控制切除非消防电源。2.5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5.6.3.1、6.1.3.7条规定,本建筑内应设置消防直通电话系统,以保证火灾期间各与消防相关的设备间之间的直接通讯。应在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配电间、排烟风机房、电梯间等重要设备用房内增设消防直通电话。2.6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8条规定,应对室内防火卷帘门联动关系进行重新编辑,作为防火分隔使用的防火卷帘门应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意一点烟雾探测器报警后下降到底。设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意一点烟雾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米处,在温度探测器报警后下降到底。2.7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9.1条规定,室内空调应在火灾期间停止运行,以避免对室内输送氧气,助长火势。故应在空调配电柜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模块,保证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号后停止空调系统运转。2.8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9.3.10、9.3.11条规定,空调系统的防火阀应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接受到火警信号后自动关闭,但原有防火阀不能接受控制信号,应更换为具有控制功能的防火阀,以保证消防规范要求功能的实现。2.9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1.2条规定,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等设备的启停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手动直接控制,故需在消防控制室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上设置手动直启盘,以满足消防规范要求。2.10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10.3.3条规定,通向室内的消防控制室的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且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2.1条规定在消防设备用房的门上应设置明显的标志。***********2.1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10.2.6、10.2.8条规定,本建筑展览厅和疏散通道上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且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10.1.2条规定,应急照明系统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连续时间不小于20min,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由消防电源供电,火灾情况下不切断电源。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1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表5.0.1条规定,本建筑属于中危险级Ⅰ级的展览厅,其喷淋系统设计流量应为21L/S,原有喷淋水泵流量为14L/S,不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故应将喷淋水泵更换,流量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25L/S,H=70mN=30KW)。同时,原设计喷淋系统吸水母管管径为DN100,不满足系统供水量需求,应更换为DN200管道。3.2喷淋泵控制柜应根据重新更换的喷淋水泵规格进行重新更换,以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同时对喷淋水泵的供电及双电源互投柜也应进行相应增容。3.3更换A区一层柜台的水流指示器.3.4更换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共计2个。1.5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6.3.3条规定,喷淋系统水流指示器前应设置信号碟阀,为满足规范要求,现应在原有系统水流指示器前增设信号碟阀,并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增设相应监视模块。3.5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097•2-1998第4.4(a)条规定,系统管道上安装的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为满足验收要求,需在系统管道阀门处增设启闭标志。3.6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6.2.7条规定,湿式报警阀前后应设置控制阀门,为满足规范要求,在湿式报警阀前后设置手轮碟阀,并重新更换原湿式报警阀上损坏的压力表。3.7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10.2.4条规定,应采取控制水泵出口压力的措施,为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应在喷淋系统管网上增设手动泄水装置和机械安全阀。3.8为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转,减少故障隐患,应在系统湿式报警阀前增设过滤器,以避免水中杂质进入喷淋系统管网。3.9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10.3.1条规定,为保证喷淋系统初期10分钟用水量,应设置连接高位水箱与湿式报警阀前的稳压管道,管径DN80。3.10原建筑内设文物库采用1211气体灭火系统,现已取消此部分房间使用功能,此部分房间更换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室内消火栓系统4.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表8.5.2条规定,本建筑属于建筑体积超过25000m3的展览厅,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应为20L/S,原有消防水泵流量为14L/S,不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故应将消防水泵更换,流量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20L/S,H=52mN=22KW)。原消火栓系统立管为DN80,不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应更换为DN100管道。4.2消防泵控制柜应根据重新更换的消防水泵规格进行重新更换,以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同时对消防水泵的供电及双电源互投柜也应进行相应增容。4.3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097•3-1998第4.4(a)条规定,系统管道上安装的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为满足验收要求,需在系统管道阀门处增设启闭标志。4.4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表8.6.3条规定,屋顶高位水箱容积应能满足室内消防及喷淋系统初期十分钟用水量,原设屋顶消防高位水箱容积仅为10m3,且已老化。为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更换现有屋顶高位水箱,增设8m3消防高位水箱并通过两根DN100的连通管将两个消防高位水箱进行连接。4.5依据天津市消防局验收要求,消防水泵应采取控制水泵出口压力的措施,为满足消防验收要求,应在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上增设手动泄水装置和机械安全阀。5、其他项目改造为保证消防验收的顺利通过,还需对如下与消防有关的项目进行改造:5.1消防水源该建筑原设计一座实际储水100m3的消防水池,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表8.2.2-2,该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为21l/s,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为219.6m3。原消防水池进水管为两根DN100进水管,每小时补水量为42.39m3。火灾时间内总消防水量为142.39m3。现将水池液位提高至-0.6m,水池实际储水为8*12*1.3=124.8m3,两根DN100进水管更换为两根DN150进水管,每小时补水量为95.38m3。火灾时间内总消防水量为220.18m3,满足火灾时间内的消防供水。5.2防火卷帘系统周邓纪念馆内原有防火卷帘系统为钢制卷帘门,并有防护冷却水幕系统保护。以满足对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要求,但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6.2.1条规定,作为防护冷却使用的防火水幕系统工作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应采用单独的消防泵及报警阀组。原设计水幕已不能满足此项要求,为节省工程造价,满足消防规范对防火分隔的要求,我方采用具有达到防火分隔耐火极限要求的新型无机复合防火卷帘,来代替作为防火分隔使用的4个位于一层展览厅门口的钢制卷帘门。此种防火卷帘可不使用防护冷却水幕系统,避免了因改造水幕系统所带来的更多投资。5.3红外对射火焰探测器为方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后的检测与维修,对周邓纪念馆序厅高空处的感烟探测器,我方建议更换为用于大空间的红外对射红烟探测器,该探测器具有与感烟探测器相同的报警功能,火灾探测更迅速,特别适用于建筑高度较高,空间范围较大的场所。四、改造施工方案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1.1材料选择:报警回路采用ZRRVS双绞线,利用原有线管延顶墙暗敷。根据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阻燃铜芯绝缘导线。采用交流200/380V的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1.2布管: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软管与钢管、软管与设备间的连接应用软管接头连接。软管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1.3布线:1.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电气配管在穿线前,首先将管内积水及杂物清除,布管穿线采用带丝牵引法,接线采用绕接焊锡法。当穿线困难时,可使用滑石粉润滑,禁止使用油脂或墨粉。1.3.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1.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1.3.5线缆在穿线盒内应留有30-50mm的余量。1.4火灾探测器:1.4.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1.4.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1.4.3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