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2004年5月21日签订地点:有效期限:2004年5月21日---2005年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1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编制《##市市区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加专题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省环保局审批。2.咨询要求:根据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市市区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加专题报告)23.咨询方式:完成并提交《##市市区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加专题报告)及批复。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协助甲方办理有关部门的审批,批复提交时间由省、市环保局决定。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⑴拟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批复;⑵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⑶拟建项目初步设计;⑷拟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环评标准等,详见提供资料清单。2.提供工作条件:⑴配备专人负责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⑵提供到现场调查工作条件;⑶按合同要求,提供项目经费。3.其他: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2004年月日前提供技术资料;在环评编制时间内提供工作条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两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⑴合同签定生效、提交环评报告后三日内,支付叁万叁千3元编制费。⑵通过##省环境保护局评审时(以批复为准),即付清本合同余款叁万元编制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市工商行南关支行。单位名称:##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本项目工作内容变化;2.本项目经费变化;3.提供资料的时间变化;4.完成工作时间变化。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4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正式环评报告表(含专题报告)一式六份。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市环保局、##省环保局评审,提交批复,对本次环评工作的结论负责。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省环境保护局决定。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省环境保护局决定。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额2‰的赔偿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额2‰的赔偿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无。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5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夏玉宁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互相联系、配合,按时完成任务;2.甲方保证按时提交监测经费,乙方按时完成报告编制;3.无。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3.无。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2.无;3.无;4.无;5.无。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6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乙方开具的技术资料清单;2.无;3.无;4.无。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⑴⑵⑶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