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敬老院及养老机构老人财物保管管理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养老院敬老院及养老机构老人财物保管管理制度1.老人入院后,因身边无子女或记忆力减退容易健忘以及行动不便等原因,存放自己的财物无力管理时,可委托院部代为妥善保管。2.老人的现金(人民币500元以内)可由老人或家属指定护理组长帮助管理。3.老人的现金金额较大或存折需委托代为保管时,由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保管人和证明人在登记记录簿上签字后,由财务部代为保管4.老人委托保管的财物存取自由,做好存取记录。

1 / 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