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租赁的优秀论文当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盘活现有租赁余额存量、减少融资租赁公司核心资本消耗是公司发展的重点,而资产证券化是实现融资租赁、以资产进行融资的一条重要路径。基于此,首先对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设计过程进行分析,继而以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对租赁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的具体实践进行探索,最后提出发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政策建议。【关键词】金融租赁的论文一、引言融资租赁业通过融物进行融资,发挥着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我国融资租赁业距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获得了良好发展,行业的注册资本、公司数量、合同余额以及从业人员数量都有了极大的增长。但作为不能吸收存款的金融或者类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的资金来源一直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贷款,这极大地阻碍了融资租赁业和业内各公司的发展。我国真正开始研究企业资产证券化是在2004年4月举办的证监会会议,会中讨论了证券公司是否可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相关业务等问题,并决定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于2005年8月在证券公司开始第一次的试点运作,在这次的试点运作中,证券公司发行了名为“中国联通CDMA网络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2008年爆发了次贷危机,我国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尝试并没有成功。这个事件的影响一直持续到2012年。2013年3月,在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后,资产证券化业务被归为常规业务。从2014年11月起,证监会和银监会声明资产证券化开始迈进备案制阶段。在美国,由于房地产行业发展得较好,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以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为主,美国出现的次贷危机于我国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形势是不利的。资产证券化是在1970年美国的融资租赁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实体产业的融资情况。本文针对远东国际租赁公司近期发行的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分析并讨论其融资租赁资产设计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设计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定义。租赁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将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出售给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SPV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为抵押,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这个证券化过程以资产具有稳定现金流为基础,以发行资产支持的有价证券为手段,并进行融资。它通过金融中介将非流动资产转换为良好的流动性债券。对于可以证券化的租赁资产,有一定的要求、以实物租赁资产形成的资产池及其产生的既定租金支付为支持;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可接受的信用特征和风险保全手段(通用型设备的处理);资产池分布广泛(行业、地域);现金流期限结构清晰;中小型项目设备租赁收益较高。将资产证券化拓展到外资租赁公司的中小型设备租赁业务,可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实现金融的“去杠杆化”。2.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设计过程。(1)租赁资产证券化阶段。资产证券化的成功实现要达成上述要求,以使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流通性良好的标准证券。如图1所示,租赁资产证券化主要包括六个重要的阶段。融资租赁公司是发起人,根据资产自身的评级进行选取,采用金融工程的方式建立风险相当且具有一定收益的模型,将租赁资产以基础资产的形式融入资产池。依据组合资产机理和大数定律,把有相同特征的租赁资产汇集成资产池,虽然每项租赁资产均保持自身原有特点,但单笔资产的风险能被资产池中租赁资产的多样性抑制,使整体收益得到整合。在租赁资产证券化中,组合资产机理是基础,运作中将大量已有租赁债权进行汇集、结构性重组,并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出售。租赁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好、标准化强,使得设备租赁流动性差的借贷特征得到改善。因此,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把债权、债务关系由固定转化为可转让形式,分离债权、债务关系中的风险和收益,优化其定价与配置,使各方获益。资产证券化运作中,SPV会购买融资租赁公司出售的租赁资产。SPV的设立主要起到将租赁资产与融资公司自身资产隔离的作用,通过这样的设置,如果融资租赁公司破产,其出售给SPV的租赁资产就不会被列入破产清算,从而使投资人的风险得到控制。另外,SPV除了购买的租赁资产并没有其他资产,并且除了发行证券的债务,也没有其他负债。(2)租赁资产实现信用增级。为增加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信誉等级,可采取内部或者外部增信的手段确保优先级资金得到较高的评级和安全系数。资产证券化产品会有信用级别要求,一般需要对租赁资产的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有外部和内部增级两个途径。外部信用增级是由第三方来进行的,第三方为基础资产现金流提供支持、担保和第三方信用证等,以保证租金如期支付。内部信用增级是由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级来实现的,通常是出售评级高的资产,评级低的资产由发起人持有。高评级的优先级产品可降低发起人的融资成本。经过定价,发行人将SPV的租赁资产作为抵押,发行固定收益证券募集资金。债券发行之前,发行人需要依据规定把备案提交至管理部门,并在申报书中阐明相关条款,即债券发行条件,包括、发行价格和数量、偿还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这些条件对债券的流动性、安全性及收益性起到决定作用,直接影响发行者的筹资成本和投资者的收益。对投资者而言,债券的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及偿还期限对债券的投资价值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最为重要的发行条件是债券的票面利率、偿还期限和发行价格,它们作为债券发行的三大基本条件,决定着债券的投资价值。对发行者而言,除以上三项条件外,还有一项较为重要的因素是发行数量,对筹资规模具有直接影响,若数量过多,不仅销售困难,更有可能影响发行人的信誉及日后债券的转让价格。(3)资产证券化实现闭环流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通过SPV将募集资金交给作为发起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得到出售基础资产的对价。这是资产证券化的最后两个环节,租赁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租赁资产产生的租金收益归集到SPV,通过SPV将租金收益支付给证券投资人。在这个阶段,SPV是否有专门的监管账户、资金流的分配是否经过专门账户或资金混同,都是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的要点。当本息定期兑付时,证券化产品的资金实现了闭环流动。三、租赁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资产签约总额达到近2000亿元,与其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先后在国内发行过四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在交易所流通,是国内最大的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发行的“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远东(天津)1号”]是国内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出表”型资产支持证券。1.远东(天津)1号简介。以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原始权益人和发起人,以南方基金的子公司南方资本作为管理人的资产支持证券“远东(天津)1号”在深交所挂牌,该计划与先前的各期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首次实现了完全的“出表”,其交易结构见图2。该项目是我国金融市场在资产证券化发行上的重要突破,不仅为融资租赁公司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同时对于在我国法律法规和金融体系下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找到了“出表”机制设计的关键点,对后来者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该专项计划的资产流入渠道共涉及相关合同37份,主要承租人有34个。其基础资产的融资涉及了包装、电子等八大事业部所在领域,整体涉及区域遍布于我国自南向北如广东、广西、河南、吉林等十八个地区。此专项计划发行了3个级别共7档资产支持证券,共募集资金629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售总规模为50320万元,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发售总规模为9435万元。优先级和次优先级证券各分为三档,分别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1、02、03和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1、02、03。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发售规模为3145万元,不设预期收益率。2.远东(天津)1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分析。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远东(天津)1号入池租金总规模共37笔、71605.57万元,平均每笔入池租金金额约为1935.29万元,最高和最低入池租金分别为4936.7万元和297万元,入池租金加权平均利率(年化)约为6.78%,加权平均剩余期限约为38.16个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占比32.42%。3.现金流预测分析。(1)基础资产未来特定期间现金流预测情况。能够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造成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不良回收率、早偿率以及不良率,它们都是以原始权益人业务经营情况的历史数据为依据而得出。在不良率、早偿率均为零的情况下,现金流预测情况如表1所示、(2)基础资产预计现金流覆盖倍数。该专项计划现金流对剩余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有一定的支撑作用。基础资产现金流覆盖倍数的计算方法是、优先级资产覆盖倍数=(当期现金流入+资金沉淀-当期费用)/(当期优先级分配本金+当期优先级预期收益);次优级资产覆盖倍数=(当期现金流入+资金沉淀-当期费用-当期优先级分配本金-当期优先级预期收益)/(当期次优级分配本金+当期次优级预期收益)。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3)基础资产现金流预测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流入主要包括本金与利息回收款及每期的沉淀资金。本金与利息回收款都会受不良回收率、早偿率、不良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利息回收款还受市场利率的影响。沉淀资金再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是理财产品以及银行存款等诸多投资项目,因此市场利率对其影响较大。由于该专项计划制定了流动性支持条款,该条款规定流动性支持资金最多可达5032万元,保证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依照计划来分配本金以及依照预期的收益率来分配收益,所以,上述的不良率以及利率等因素主要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是不良率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影响。为了准确地计算不良率,本文通过内部材料参考原始权益人各事业部在2012~2015年上半年的历史不良率数据,并利用本次基础资产池的分布情况,发现最大、最小不良率分别为1.05%、0.29%,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3.16%、16.78%,不良资产的后期回收率已达90%以上,这主要是由于原始权益人的催收经验比较丰富,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收益率很少会受到不良率的影响。二是利率变动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影响。为了研究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如何受到利率下降与上升的影响,本文计算了整个资产证券化产品包,结果如表3所示、鉴于原始受益人往往会持有次级收益凭证,如果利率处于下行阶段,发起人的收益将会因资产证券化而显著降低,但同时也能够使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显著的提高。(4)远东(天津)1号的“出表”真实性判断。融资和“出表”是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出表的两大重要动机,远东(天津)1号是国内市场上第一个实现了基础“出表”的ABS产品。下面将从资产的真实销售、现金流的过手测试和资产包风险留存三个方面对“出表”的实质性进行分析。(1)实现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根据基础资产和发起人的隔离程度和增信机制,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转移可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发起人不能将绝大部分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出去,就是担保融资,基础资产仍然在原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表内证券化,不能有效抵抗发起人的破产风险。如果实现了真实销售,基础资产的所有权则可以完全转移至特殊目的载体(SPV),基础资产不会因为发起人的破产而清算,实现了真实销售和破产风险的隔离。对于真实销售的认定,在欧美等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中,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采取形式主义型判断,即只要发起人和SPV所签订的资产转移合同定义为买卖合同即可认定为真实销售;而采取实质重于形式判断法则的美国则依据财产的收益权及其他权属是否可以从发起人转移到SPV中。我国主要是依据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采取的实质重于形式判断法则进行认定。在远东(天津)1号中,发起人未向SPV转移的是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故按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租赁资产将被列为发起人的债务人资产;但如果远东宏信(天津)被认定为破产,则属于《资产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