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文化体育局关于演艺娱乐业市场的调研报告宁化县文化体育局关于演艺娱乐业市场的调研报告根据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明文[2009]6号文件要求,日前,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演艺娱乐场所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发展现状(一)文化娱乐业的界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显示:文化娱乐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业分类门类中属R门类,具体包括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和其他娱乐活动四大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及调研材料所限制,本调研报告中所指的演艺娱乐业是指: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艺)厅、桌(台)球房、音乐茶座、音乐餐饮等相对较为传统的娱乐行业。(二)文化娱乐业的现状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县现有民营个私企业创办的综合娱乐场所26家,其中:歌(舞)厅、卡拉OK厅、KTV、音乐茶座等16家、电子游艺厅(室)5家、迪吧1家、游乐场2家、桌(台)球房2家。经营总面积达2.3万平方米、总投资一三00万元、年上缴税收达约43万元、从业人员达290余人。这些文化经营项目为丰富和活跃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扩大就业、涵养税源、广开财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从资本来源看,62家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中涉及到内资、外商投资等二种资本合作类型。民营资本已在我县文化娱乐业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占比为100%;而国有资本及集体资本所占比例为0。2、从企业组织架构来看,独资、股份制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文化娱乐企业规模、注册资金较小,大型的、具有现代公司管理结构的企业集团严重不足,尚不能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3、从经营状况来看,我县文化娱乐业相关企业存在规模小、创利少、经营状况不佳等特点。文化娱乐业经营单位中,平均从业人数为11人,平均年营业额为54万元,平均上缴国家税收1.5万元。其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尚需进一步提升。二、发展机遇宁化地处闽赣边界、西倚武夷山脉并与江西石城县毗邻,东、北、南分别与本省建宁、清流、长汀、连城交界,是一个有着1200多年历史的闽西古邑;也是世界著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起点县之一,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被称为中央苏区乌克兰,3000余名英烈为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浴血奋战;同时,它又是世界闻名遐迩的“客家祖地”、“客家摇篮”和世界客属后裔的“朝圣中心”。这里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曾经孕育出一代又一代杰出的老区和客家儿女。南唐历史学家郑元宝、清代“扬州八怪”之一诗书画三绝的黄慎、清代四大书法家之一的伊秉绶……在中华民族灿烂的艺术回廊中熠熠生辉。改革开放30余年来,随着国家投入巨资在中央苏区实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宁化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同时亦为文化娱乐业创造了许多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政策扶持机遇。我县出台的“对接海西、建设文化强县”等一系列的措施和优惠政策及条件,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机遇和发展空间。因此,要充分发挥优势,促进我县娱乐业的新发展。二是全民创业机遇。要大力宣传开办娱乐文化产业的条件、政策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及规划,使更多的人参与我县娱乐文化产业。三是城市变化机遇。目前,宁化城市日新月异,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东扩南移”的发展策略,城市正在升级改造,人民群众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生活的需求,给我们发展娱乐文化产业有极大的机遇。四是招商引资机遇。我县对招商引资工作相当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因此,无疑给发展娱乐文化产业又是一个极好机遇。三、存在问题我县演艺场所的经营,总体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在产业规模、经营水平、运作方式和经济效益上都无法与其它产业相提并论,也无法与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相媲美,更无法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数量虽多,但由于起步晚,经济相对滞后,缺乏具有强大实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很多文化经营单位没有形成产业化运作,文化产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活动形式单调、经营内容贫乏从全县文化娱乐单位经营的项目来看,还停留在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等较为传统的娱乐项目上,整体而言,层次低、效益差,与目前较为流行的休闲、时尚元素尚未接轨。到目前为止,全县还没有正式规划的娱乐区域或文化产业区域,市场相对分散零乱,文化产业发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没有上规模的综合性经营场所,绝大部分经营项目规模小,市场整体档次不高,许多经营者因管理不善、方法不多,经营项目单一,消费者光顾少,导致经营情况差,时开时停,造成了文化资源极大的浪费。(二)经营资本不强、管理经验尚欠文化娱乐业是高投资、高收益、高风险的产业,巨额的投资和销售的不确定性对该产业的经营者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经营者不但精通经营管理、策划、营销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对文化娱乐市场和国家文化娱乐管理政策具有一定的敏感度。而我县现有的文化娱乐业经营者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对现代企业管理、资产经营知识掌握甚少,在实际经营运作上也比较倾向用传统的文化娱乐项目和管理办法,局限性较大。造成制约该行业做大做强的资本和管理瓶颈,影响了整体水平的提高。现代娱乐业出现了许多新的思路、新的创意,这是促进娱乐业成功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而从我县现有的文化娱乐业来看,创新意识比较薄弱,存在盲目重复投资,一哄而起,争相相同项目的现象较为普遍,而接受新观念,投资新项目,创意新设计和开发新设备者却极少。致使我县的文化娱乐业发展滞后,跟风现象严重,投资者的视野不宽,思路狭窄,没有创新,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休闲娱乐业的发展形势,也满足不了我县不断增长的娱乐需求。建成的娱乐项目也常常只能火爆一时,没有后劲,不能保证持续发展。(三)创新意识薄弱、龙头企业缺位文化产业要快速发展,必须培育龙头企业、领军人物和产业品牌。龙头企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通过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可以把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企业组织起来,改进管理、提高服务,从而带动整个行业水平的提高。但就我县目前的情况来看,文化娱乐业的龙头企业尚未诞生。现有的文化娱乐经营企业中,无论资本强弱、规模大小,几乎都是独立经营、各自为政,尚未形成一个“中心”或多个“中心”的局面。(四)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高素质的经营管理、策划、营销等人才。目前我县文化市场经营从业人员主要来自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个体经营人员,缺乏专业化人才,难以适应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五)市场秩序不稳,管理有待规范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展示城市精神面貌的一个重要标志。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文化市场混乱的状况已有好转,但尚未得到根本的改变,表现在:一是演出市场发育不健全,低层次、低质量的演出多,无法吸引观众;二是消费行为发生扭曲,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发生了偏差,伴随着陪侍小姐现象的出现,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了价值上的扭曲,兴奋点从过去的唱歌、跳舞、欣赏节目转移到了陪侍小姐身上。三是一些迪厅、酒吧和KTV场所提供摇头丸、K粉、大麻、甚至海洛因等毒品供人吸食现象令人担忧;四是少数经营单位违规经营现象突出,娱乐场所超时经营现象严重存在,造成了不正当的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四、对策建议1、强化资源规划,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要在《宁化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我县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目标、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工作任务等,并作为今后五年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政策实施上,由于休闲经济产业跨度大,依托程度强,涉及部门众多,建议以“发展休闲产业”为轴心,将区域内的商业、旅游、文化、体育等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规划,统筹配置,合理开发。通过携手联合,寻找最佳结合点,把我县的观光旅游、娱乐、体育健身、文化等融为一体,实现各产业的共赢。2、强化产业规划,形成良性互动效应要大力发展演艺娱乐业,进一步扩大“送欢笑----走进宁化苏区”演唱会的品牌效应,2012年前重新建造一座集电影放映、文艺演出为一体的多功能场所,并完善各项设施,适时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歌舞演出活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开发城南工业园区中,要有意识地吸引各类文化创意企业、工作室入驻,推动动漫、广告、媒体设计、游戏、书画、创作、装置等新兴文化业态的发展,逐步形成宁化文化产业创意园区。要积极扶植文艺培训业,发挥我县书画、戏剧、乐器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艺术辅导和培训,培养更多的文化人才。要推动体制创新,吸引民营资本、外商资本进入文化休闲娱乐行业,进一步推动该行业的深层次、全方位的快速发展。同时,要以北山公园大型文化设施建设为基础,填补我县大型室外休闲娱乐活动这一空白,并根据市场需要,开发射击、跑马、高尔夫等高档休闲健身活动项目。3、强化地区规划,构造特色休闲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特点规划产业功能和形态,要进一步明确各区域休闲娱乐产业的发展重点以及抓紧各区域配套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在东部,对中环路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打造融体育比赛、运动休闲、大型演艺等为一体的东部体育文化休闲区;在西部,以红色旅游为主线,以客家祖地和东华山为依托,形成民俗宗教、旅游休闲为特色的“旅游观光文化圈”;在南部,以城区南大街为主线,形成影视文化、娱乐文化、美食文化和时尚购物为一体的“城区娱乐文化圈”;在北部,以北山革命纪念园为主,依托现有的北山公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翠园广场等设施,建设社区文化、艺术教育、艺术博览、演艺欣赏、时尚生活为一体的“市民休闲文化圈”。4、强化项目规划,打造特色拳头品牌目前我县有影响力的特色休闲娱乐项目还非常匮乏,社会影响力不大。要充分借鉴其他县(市、区)宣传推广本区特色休闲娱乐项目的成功经验,打造我县有一定影响力、一定知名度的休闲娱乐项目品牌,抓好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休闲娱乐产业龙头项目,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要加强甄别,充分发动民间力量,通过组织、包装、宣传推广,在1-3年内推出影响广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休闲娱乐项目,提高我县休闲娱乐产业的知名度,促进我县休闲娱乐产业的发展。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乡(镇)文化生活贫乏,与县城反差极大,这也可以称为一种“文化二元结构”。农村的看戏难、看书难、看电影难,没有文化娱乐设施等问题,说明农村有一个潜力极大的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广阔空间。所以,应该瞄准这一市场,用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赢得巨大的消费群体,把产业做强做大。5、强化企业规划,培养行业领军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以资产为纽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联合、兼并、重组,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对于大型龙头企业,要予以重点扶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持其做大做强。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休闲娱乐集团。通过发挥娱乐集团在我县的龙头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对于中小企业,要营造公平竞争的产业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管理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在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积极支持、鼓励和广泛吸纳非公有资本,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保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力。6、强化人才规划,构筑产业人才高地要树立人才资源是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培育文化人才后备队伍。从目前我县情况看,当务之急是必须造就一大批既有开拓能力又有经营能力,既懂文化又懂市场,善于运作企业的文化经营者,要建立激励机制,给予在各类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艺术成就的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等特殊的奖励,努力形成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生活待遇留人的良好的用人环境和机制。着力培养、吸引和用好一批熟悉意识形态工作、懂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