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残联近期将联合组织共享阳光爱心助残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一、活动目标在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残联等部门的协调作用,积极发动各服务分队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精神上的抚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真正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改善生存状况,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二、活动载体1、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2、帮扶对象:石河镇、孟姜镇、一关镇所属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精神、视力残疾的特困残疾人员。三、活动过程1、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与帮扶对象实现对接在区残联的协助下,按照《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帮扶残疾人一览表》分配情况,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依据残疾人家庭状况及需求情况谋划帮扶措施。各服务分队填写《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助残服务登记卡》,并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对接时间由各志愿服务分队与区残联协商后确定,联系人:张海霞,联系电话:*****。2、开展志愿服务(一)拓展服务形式。各志愿服务分队依据党员志愿者实际工作情况及帮扶对象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利用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如定期服务(利用全国助残日、重阳节、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进行慰问帮扶,为弱势群体送去温暖)、随时应急服务(各志愿服务分队和帮扶对象要经常保持联系,当发生一些紧急事件需要帮助时,提供应急服务)、日常服务(各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可以在日常利用可服务时段到帮扶对象家中根据其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在各志愿服务分队参加志愿服务后,应在《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帮扶情况记录表》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由帮扶对象进行确认。(二)丰富服务内容。各志愿服务分队根据对象需求从生活、健康、精神文化等方面提供经常性的服务。着力解决他们饮食起居方面的一些问题,通过与这些弱势群体谈心,进行心理咨询,为他们的身心健康提供一些帮助,从而树立乐观的生活态度。结合本年度助残日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绕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四、活动要求扶残助残活动是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积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研究解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确保助残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机关同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努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的氛围,展示区直机关党员的良好形象。[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相关文章: